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冀林字〔2014〕253号)及全市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财政局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冀林字〔2014〕253号)及全市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县现有林地面积40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00万亩,公益林面积15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7.08%,位居全省第三位,是国家一级火险县之一。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林内可燃物逐年增厚,加之地域广阔,林农交错,传统的备耕生产习俗难以改变,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较大,森林火险隐患进一步加大。
目前,我县现有都山、祖山两支森林消防大队,马圈子、土门子、双山子、隔河头、木头凳、凉水河、草碾、南山8个森林消防中队,其余乡镇均未派驻专业森林消防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尚未派驻森林消防队的乡镇由于受人力资源、扑火机具、扑火技能的制约,部分山火不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因此,加强各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到科学、高效、快速、安全地扑救森林火灾,既符合省市关于组建专业扑火队伍的要求,也是我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现实需要,又是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森林消防队伍人员编制及人员安排
(一)人员编制。按照《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冀林字〔2014〕253号)及全市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会议关于加强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必须组建8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伍。我县现有森林消防队员216人,新招录64人,总计达到300人(包括县青开局自行组建森林消防队伍20人)。
(二)人员安排。根据省、市组建乡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结合全县林业资源分布实际,拟在双山子镇、木头凳镇、草碾乡分别设置由10人组成的专业森林消防中队;在土门子镇、马圈子镇、青龙镇、祖山镇、南山公园分别设置由8人组成的专业森林消防中队;在剩余18个乡镇分别设置由6人组成的专业森林消防中队;在都山和祖山建立2支分别由55人和41人组成的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安排6人在县防火办从事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内勤值班工作。全县乡镇主管副职和林业站长列入本乡镇专业森林消防中队编制。县青开局要按此标准自行组建编制为2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中队,所需费用从公益林管理资金中提取。具体情况如下:
1.都山森林消防大队:大队地址选在都山森林消防大队兵营,重点负责都山林场及全县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祖山森林消防大队:大队地址选在祖山林场院内,重点负责祖山林场及全县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乡镇森林消防中队:中队地址选在乡镇政府,重点负责本乡镇的护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南山森林消防中队:中队地址选在南山公园,重点负责南山公园范围内的护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5.县青开局森林消防中队:中队地址建在四台子和大沙地,重点负责青龙河流域库区范围的护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6.县防火办内勤人员:负责室内防火监控系统轮流值班。
三、保障措施
(一)队员待遇。森林消防队员月工资1400元,防火期内(每年10月至次年5月)伙食补助450元/月,非防火期内(每年6月至9月)无伙食补助。为各森林消防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单位为每人缴费6066.12元/年,个人缴费2331.36元/年。
(二)经费保障。按省、市文件要求森林消防队伍应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我县森林消防队员工资拟由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提取,按每亩6元提取,以后每年根据工资标准及保险费用增长情况逐年提高提取额度。原《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办〔2011〕28号)中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村级管护人员费用1元不再提取。
(三)招聘方案。根据防火工作实际,结合特殊行业特点,由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招聘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定向招聘祖山森林消防大队队长5名(在退伍军人中择优选拔)、队员30名;都山森林消防大队队长5名(在退伍军人中择优选拔)、队员24名。招聘条件: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的男性公民,身高1.68m以上,体重75kg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森林防火工作。录用后经县防火办统一组织培训后安排至各单位。
(四)营房及食宿。各乡镇、县青开局、南山公园森林消防中队办公用房、食宿场所由所在地单位提供,伙食费自理。
(五)装备标准。按省、市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不低于以下标准的防火装备,装备购置资金由乡镇和所在单位负责筹集,装备由县防火办统一考核验收。
1.交通工具:每队配备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
2.指挥设备:每队配备值班电话1部、对讲机3部。
3.防火物资储备库:安排专用物资储备库1座。
4.灭火机具:每队至少配备风力灭火机6台(其中进口风力灭火机3台)、电动喷雾器5台、高压细水雾1台、2号工具10把、铁锹10把。
5.防护装备:每名队员配置扑火服、防火鞋、对讲头盔、床、被褥、手电筒、挎包、水壶、毛巾、逃生面罩等装备。
四、工作要求
县林业局和所在单位对森林消防队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及队员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当遇有紧急火情需协助其他林区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所有队伍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和指挥,后勤保障由火灾发生单位负责。县防火办每年定期组织1—2次防火业务知识培训,县防火办和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对全体森林消防队员进行工作督导和查岗,劳务派遣公司派驻2人负责督查全县森林消防队伍日常管理。
各单位森林消防队伍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值班、训练、扑火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在防火期内承担森林火灾扑救、野外用火巡逻管控、防火宣传等工作任务,均不得安排消防队员从事与森林防火无关的工作。日常巡查时,要带足扑火机具,全员统一行动,不得划区包片,避免接到扑火命令时不能迅速出警,贻误战机。森林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24小时值班备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非防火期内,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各乡镇、县青开局、南山公园森林消防中队每天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都山、祖山森林消防大队每天安排1个中队人员值班;各单位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经乡镇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防火办,以此作为队员工资补助的发放依据。
森林消防队伍实行定编不定人,森林消防队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满45周岁后不再聘用,各森林消防中队缺员时由县林业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及时招录补充。每期合同期满后,根据队员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