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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2015年南关区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8 0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南关区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区困难群众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贯彻长春市2015年慈善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2015年南关区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2015年南关区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2015 年南关区慈善救助“双日捐”

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区困难群众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贯彻长春市2015年慈善救助“双日捐”工作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整合慈善资源,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生活困难,区政府决定开展2015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举,进一步弘扬扶危济困、善举助人的长春慈善精神,畅通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渠道,优化整合各类慈善资源,让更多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南关做出贡献。

二、捐赠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捐赠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尊重自愿、鼓励奉献、重在参与”的原则,鼓励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多捐多赠,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可以少捐或不捐。

(二)捐赠范围

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单位、社会团体、驻区部队、大专院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参考标准

1、提倡具备捐赠条件的个人捐助2天的经济收入。公式计算标准:实际月收入总额÷22.5×2

2、动员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捐赠2天的经营利润;

3、鼓励有捐赠能力和捐赠意愿的个人(家庭)建立个人(家庭)慈善微基金;

4、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以设立冠名救助基金、定向救助基金等形式进行捐赠。

三、优惠政策及激励措施

(一)免税政策

根据《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吉财税[2009]98号)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向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激励措施

1、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评选“双日捐”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2、参加“双日捐”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商会等单位,可参加“长春慈善奖”评选。

3、参加捐赠的职工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变故时,通过组织协调,可优先得到慈善救助。

四、捐赠款的接收范围和方式

捐赠款的接收按属地管理方式进行,捐赠接收工作以系统、部门和单位组织进行。捐赠接收工作结束后,将捐赠款上缴区慈善会。

(一)电汇及转账接收     

开户单位:长春市南关区慈善会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自由大路支行

   号:7040620109000012

(二)现金接收

接收地点:南关区民政局财务科(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一楼106室,联系电话:85285753)。

接收时间:工作日9:00——16:00

热线电话:85272271

联系人:边江,联系电话:13180806565

五、捐赠款的管理和使用

本次活动所募善款,按照《长春市慈善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规定,主要用于我区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其中,慈善冠名基金将根据基金协议定向使用;家庭(个人)微基金尊重捐赠人意愿进行合理使用。接收的资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上缴财政专户,按计划回拨使用,专款专用,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捐赠活动的时间安排

本次捐赠活动从即日起至1220日结束。

七、捐赠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本次募捐活动切实摆上议事议程,认真组织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开展好“双日捐”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效载体统一部署,确保捐赠活动顺利开展。区直机关各部门将捐款集中到区直机关党工委,由区直机关党工委统一上缴区慈善会;其它党委(党工委)将捐款直接上缴区慈善会。各街乡除了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捐赠工作外,还要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上企业的捐赠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各街乡要通过板报、宣传单、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区委宣传部要积极协调相关媒体,深入发掘并大力宣传慈善捐赠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企业和公民参与慈善捐助的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捐赠款的接收管理要严格按规定认真操作。接收捐款要统一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吉林省接收社会捐赠专用票据》,及时入账,捐赠过程做到手续严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捐赠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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