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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3-05-28 12:15:03 来源:网友投稿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

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强度、力度和速度,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7号)部署要求,结合《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意见》(辽府发〔201621号),现就全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放权力度,务求实现更大突破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政策。

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国家和省取消的坚决对应取消,国家和省下放的切实接住用好。凡是承接落实的以清单形式在《辽源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市编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建立涵盖“所有审批事项、每项材料手续、全部审批过程、各个环节流程”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的方案。明确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统一规范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名称、编码、依据、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做到“七个统一”,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要素、审批时限、审批流程、裁量基准等进行重新规范、优化、重组、再造和细化,确保达到审批时限最短、流程最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及精简、调整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待省政府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后,研究制定我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并在辽源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公开向社会发布。(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清理具有垄断性、指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查处出具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收费高、服务时间长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政审批环境和秩序。在辽源政务服务“一张网”面向社会公布保留市政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科学设置审批流程,简化审查内容,审批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力争再缩短20%。探索建立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估等模式。严格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承接落实国务院七批次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着力解决职业资格设置过多过滥、证出多门、考培不分、鉴培不分、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出台我市落实国务院七批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意见。(市人社局牵头)

(七)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

落实国务院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公开发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市人社局牵头)

(八)清理规范行业准入证、上岗证。

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研究建立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制度,出台取消一批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政策。根据实际,按领域或行业制发通告,向社会公开发布。(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梳理涉及工商登记前后的各种“证”,该砍的坚决砍掉,保留的实施“多证合一”,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严格落实国家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要求,及时公示工商总局、省政府修订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不断完善网上登记系统,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范围,逐步实现工商登记“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市工商局牵头)

(十一)大力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登记改革,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市工商局牵头)

(十二)继续开展清费减负行动。

强化收费清单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修订《辽源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辽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辽源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建设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进出口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依附行政职能的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完善监管手段,务求取得更强实效

(十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公布《市级(中省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行联合监管,由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制定出台《辽源市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配合省工商局建立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府部门使用该平台开展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软环境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主动监管,切实转变理念,履行监管职责,真正把监管落到实处。及时公示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吉林省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责任清单(2017年本)》,并通过辽源政务服务“一张网”向社会公布。推行“双告知”(工商部门在企业办理登记时,应向市场主体告知后续办理审批手续、向相关审批部门告知企业注册信息)、“双公示”(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或作出行政处罚后,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利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名单、安全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环保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市发改委、市软环境办牵头,市编办、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提升服务效能,务求办事更加便捷

(十六)加快辽源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着力打造政务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数据共享交换、网上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效能监察、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协同办公、12345市民服务热线十大平台。实现“一网全覆盖”、“服务应上尽上、全程网上办理”,业务系统集中部署,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建设成服务协同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一张网”。逐步实现“五张清单”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放,政务服务网上应用进一步完善,形成以政务云平台为支撑,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总出口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建设全市统一的、高度集约化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入口,实现办事服务的统一标准和统一模式。所有审批服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上集中呈现,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支付、网上反馈、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督等。建设全流程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服务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审批事项的网上公示、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查询和网上评价。推进实体大厅向网上延伸,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无缝衔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行政审批服务。对可并联的事项,逐步推行并联审批。建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在网上统一呈现,助力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和持续性,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的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建设网上开证明系统,一期实现“房屋产权证明”、“贫困证明”、“户口本登记事项变更证明”的网上申请、受理和查验等服务。建设电子证照库,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体系。推进全市行政审批证照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电子化、服务应用网络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行政职权进厅办理。

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三个全部”(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权力清单中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行政监督外,其他适合统一管理的行政职权要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市编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软环境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教科文卫改革深入开展。

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与运营;按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做好申请中期验收准备工作;加快南部新城多功能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在市体育场附近建设多功能健身广场、“可拆装式小型多功能健身馆”等体育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创建吉林省东北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东北袜业创新创业基地,在原有东北袜业等9个省市县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基础上,再打造1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企业开办和成长及大学生创业“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发展空间。(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加强组织保障,务求措施更加得力

(二十一)健全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审计体系。

增设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审计评估功能组。将“放管服”改革任务全部纳入政府绩效体系,实施“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监督。全方位监督检查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进度和成效,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市审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督查问责。

不断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行政问责建议。(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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