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尚未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防范和杜绝受刑事追究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而未落实的情况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中共邯郸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尚未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尚未给
予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防范和杜绝受刑事追究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而未落实的情况发生,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对已被判处刑罚、尚未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党组织关系或工作关系在我局,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尚未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6年1月至2月底)
要召开专题会议,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摸底调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如实报告和登记。对干部职工的报告和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后,于2016年3月10日前由局纪检监察室报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筛查核实(2016年3月至4月中旬)
根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提供的公检法部门核查名单,结合自查情况进行对比印证,进一步筛查核实,全面汇总确定需进行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落实处分(2016年4月下旬至5月底)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协调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落实处分情况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重视。此项清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要将其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具体举措来抓,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行动来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全面部署协调,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教处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好专项清理,狠抓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严肃纪律。专项清理工作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8062938,举报邮箱:hdly_jcs@163.com),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经举报查实或在排查核实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事实真相、漏报、包庇等行为的,要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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