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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通化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8 13:15:03 来源:网友投稿

通化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免疫无口蹄疫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通化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通化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通化市免疫无口蹄疫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免疫无口蹄疫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1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必要性

建设无疫区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倡导的国际通行做法,作为全省无疫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无疫区建设对于保障全市畜产品安全、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打造食源性安全食品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无疫区能够有效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转变,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可以有效整合各类防控资源,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净化重要人畜共患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设目标与原则

()建设目标。

1.形成市、县、乡三级完备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

2.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应急管理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各级政府按辖区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一致的建设机制。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全市统一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严格按照无疫区建设规定控制动物疫病种类、区域范围及类型、建设标准和时限。

3.突出重点,分级投入。整合各类资源,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措施,集中力量推进无疫区建设。本着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本级政府负责本级建设项目。

三、建设范围与实施步骤

()建设范围。全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分无疫区和保护区。

无疫区包括:东昌区,二道江区,辉南县,通化县的西江镇、快大茂镇、四棚乡、英额布镇、金斗朝鲜族满族自治乡、二密镇、大安镇、光华镇、兴林镇、石湖镇、果松镇、东来乡12乡镇,柳河县的柳河镇、安口镇、红石镇、三源浦镇、柳南乡、凉水镇、亨通镇、孤山子镇、驼腰岭镇、五道沟镇、圣水镇、时家店乡、姜家店乡、罗通山镇14个乡镇。

保护区包括:集安市,柳河县向阳镇,通化县的三棵榆树镇、富江乡、大泉源满族朝鲜族自治乡3个乡镇。

()实施步骤。2年完成无疫区建设任务,3年完成建设目标。20145月至20165月,全市全面启动无疫区建设,系统开展各项建设工作。20166月至年末,完成市、县自我评估、整改和申报评估等准备工作,力争尽快通过国家评估认证。

四、建设任务

()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

1.疫苗冷链体系。推进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并配备与疫苗需求量相匹配的冷库及冷藏运输车,乡()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冷藏包,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

2.强制免疫制度。推行乡()政府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度补免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长效免疫机制,确保应免动物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防疫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和发放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效果评价档案、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档案,做到各项记录档案上下衔接、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4.兽医实验室及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市、县兽医实验室2015年前全部通过考核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其场所面积、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经费保障和生物安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以乡()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为基础,以市、县兽医实验室为依托,以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等为辅助,形成覆盖全市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将市、县动物疫情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专用车辆;定期开展常规监测、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

1.人工屏障及移动监管体系。

(1)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设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入或过境无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监督检查。配备检查站所需消毒通道、快速检测设备、实时监控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相关监督执法设施设备。

(2)警示标志。在进入无疫区边界的主要交通道口设置非临时性的警示标志。

(3)监控设施设备。在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境间非指定通道主要公路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入或过境无疫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监管。

(4)管理制度。健全引入及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指定通道进入制度、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审批制度和引入动物隔离检疫制度,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实现对无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交易、贮藏等环节的有效监管。

2.检疫监管及监督执法体系。

(1)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无疫区有关兽医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市、县两级设立名称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银行账户,同时,在乡()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2)检疫申报点。每个乡()建设不少于2个产地检疫申报点,其办公房舍、检疫检测及检疫证明机打出证设备达到国家或省建设标准;屠宰场(厂、点)设立独立的检疫监督工作室,配备与检疫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快速检测、机打出证等设备。

(3)检疫监督执法设备。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其工作量相适应的检疫监督执法设施设备,至少各配备喷涂统一执法标志的检疫监督执法车1台和快速检测车1台,配备执法办案、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工具和培训等相关设备;官方兽医全部配备并熟练使用“动监e通”移动终端,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和检疫监督执法能力。

(4)监管信息化。升级完善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管理系统,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实现全市检疫监管、监督执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等环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实时查询、有效监管和可追溯。县级建设养殖、屠宰等重点环节实时视频监控平台。

(5)工作记录规范化和痕迹化管理。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记录,完善“四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档案,实现检疫监督、执法办案、“四类场所”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及会议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痕迹化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调度、更新、汇总、分析。

3.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残留监控体系。加强兽药监管,建立兽药生产动态监管制度,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残留检测能力。定期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

()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1.建设区域无害化处理场。本着市级与县级区域重叠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全市共建设6个无害化处理场(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二道江区各建1),年设计无害化处理能力原则上不低于300吨,并各配备1辆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输车。

2.()建设无害化处理池。()按照每出栏1万头()牲畜或50万只禽建设总容量不少于1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池的标准,完成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的建设,每个乡()至少建1个无害化处理池,集中处理辖区内散养户的病死畜禽。

3.企业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单位和个人应配备与其养殖、生产、屠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标准和名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装备,储备相应防疫物资。

2.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市、县、乡三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建设,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3.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完善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分级核查举报疫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通化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负责对无疫区建设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合汇总和情况反馈,定期将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无疫区建设任务和工作措施。

2.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市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基建资金落实;市财政局负责为市本级提供资金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土建工程环评审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公路上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警示牌的审批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易感野生动物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养殖加工企业、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准入管理和畜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通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全市技术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开展监测、监管以及建设评估的综合协调工作。

()机制保障。

1.加强领导。各地要将无疫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本地无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层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建设任务,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政府完整高效的行政推动机制和业务部门责任体系。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将涉及无疫区建设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事项逐一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上下一致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2.加强考评考核。要将无疫区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设定明确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考核、督导和总结

()条件保障。

1.资金投入。统筹安排防治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起持续、稳定的条件保障机制。将运行保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无疫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本级政府负责本级项目建设的原则,确保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执法装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储备物资等所需资金,为无疫区建设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2.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要严格按无疫区建设内容使用,禁止挤占、挪用。各级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无疫区建设资金和工作运转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按建设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拨付到位。

()技术保障。

1.加强技术支撑。市、县两级分别成立无疫区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评估认可标准和规范等制定本级的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无疫区宣传、检查、指导和培训,对无疫区建设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2.完善软件建设。层级加强和完善无疫区软件建设,研究建立起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控制、应急处置等各种技术措施的保存记录制度和业务信息资料,实行工作记录、工作过程和工作数据的痕迹化管理、档案化保存。

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建设规范要求,在兽医实验室、乡()畜牧兽医站、检疫申报点、监督执法机构等关键环节,配齐配全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和兽医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专家授课、专题培训等方式,系统加强对全市所有从事无疫区建设、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适应无疫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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