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林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了更好地利用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林蛙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农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林蛙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林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利用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林蛙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特色资源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1〕16号)和《吉林省林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林蛙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思路。
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工业推进、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突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以加快建设林蛙产业园为主线,紧紧围绕产业升级、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依托我市森林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标准化林蛙养殖基地建设,深度研发林蛙精优名产品,提升品牌效应,力争用5年的时间,把林蛙产业打造成为具有通化特色的新兴绿色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依据现有的林蛙养殖、加工等资源,以乡(镇)为基础,县(市、区)为单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我市林蛙产业的快速发展。
2.坚持资源集聚、产业集群的原则。在建设好林蛙养殖基地的同时,着力规划建设好林蛙产业园,逐步形成以林蛙养殖、加工、销售相配套的产业集群,以集群效应拉动林蛙产业发展。
3.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保险、担保、贷款等投资融资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营造政府、企业、农户多元化管理创新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林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生态保护、科技支撑的原则。在发展林蛙养殖产业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各地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前提,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积极引进高科技、高标准、高效益的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林蛙产业的科技支撑力。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充分发挥我市林蛙繁育技术优势,规划建设好品种优良、种群稳定的繁育基地;加快推进标准化生态经济沟建设,不断提升林蛙养殖基地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积极培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的林蛙产业龙头企业,深度研发林蛙医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系列产品,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生产能力,创建具有品牌和市场优势的长白山林蛙产业园。
具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林蛙养殖面积达到30万公顷,占全市有林地面积87.93万公顷的34.1%;开发利用林蛙养殖沟系1200条,占全市生态经济沟总数2000条的60%;林蛙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其中实现加工产值85亿元、养殖产值15亿元,分别占林蛙产业总产值的85%和15%。
(二)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标准化林蛙养殖基地建设。依托我市林蛙研究所林蛙繁育技术优势,应用现代技术选育质量优良、遗传基因稳定的种群,保证林蛙种群稳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要求,以建设标准化生态沟的发展模式,重点培育和支持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三池一房”等基础设施完备、养殖技术和资金投入相对稳定、年收益40万元以上的长白山林蛙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引领和带动林蛙养殖业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2020年,力争全市标准化生态经济沟由现在的300条增加到500条,达到全市养殖林蛙沟系总数的42%。
2.积极规划建设长白山林蛙产业园。以通化市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心,通过政府协调、多部门运作,规划建设具有我市特色的长白山林蛙产业园。以优惠的政策、优越的资源优势,吸引和培育一批高标准、高科技、高效益的龙头企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医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多元优势的林蛙产业集群,进一步拉伸和延长林蛙产业链条,为推动我市林蛙产业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20年,力争全市省级产业龙头企业由现在的33户增加到50户,其中林蛙产业龙头企业达到10户以上,占全市产业龙头企业的20%以上。
3.积极构建林蛙产业服务平台。依托我市林蛙产业发展优势,积极拓展信息渠道,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信息服务;积极推进林蛙系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推动产学研合作,构建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等科技服务平台;积极构建产品展销推介、贸易洽谈、合作交流的商务贸易平台。到2020年,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建立相应的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备的区域性服务体系,推进林蛙产业集群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推进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林蛙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谋划,做到全市“一盘棋”,确保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把林蛙培育、系列产品研发转化、市场拓展等任务目标落实到位,逐步达到“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筹建林蛙养殖及加工示范园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强化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依托吉林大学、吉林农大、通化师范学院、通化林蛙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积极搭建基地、企业、蛙农合作平台,加强“校企”合作。按照林蛙产业发展新常态,以企业为主体,采取组装配套和集成应用等形式,积极争取科技成果和推进转化应用。各级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重点扶持林蛙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全面提升林蛙产品的含金量和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提供科技支撑。2015年,新开发林蛙系列抑菌护肤产品、生殖健康产品、婴孕童护理产品、防腐保鲜产品、美容化妆产品、医疗保健产品、强化食品等7个系列品种40个。到2020年,新开发林蛙系列产品品种增加到100个,提高林蛙系列产品的附加值和产业整体竞争力,力争国家和省科技成果项目5个,成果转化率达到90%以上。
(三)强力推进林蛙产业集群发展。以通化市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化林蛙研究所、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通化百泉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培育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进林蛙产业集群发展。以创建省级产业龙头企业为契机,重点打造以医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加工企业为主的龙头骨干集群,带动林蛙系列产品深度研发和精深加工。以提升林蛙产品加工系列化,拉动林蛙养殖业的规范化建设和规模化发展,实现林蛙产业链条的最长化和效益的最大化。
(四)大力推进林蛙品牌培育和建设。注重品牌培育,加强“吉林省著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支持企业和协会组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地理标志证明产品”等。建立和完善林蛙产品标准体系,加强林蛙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林蛙产品的市场形象,拓展林蛙产品的市场空间。
(五)进一步加大林蛙产业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应设立相应的林蛙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积极争取中央、省相关资金的支持,争取林蛙产业项目支持和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资本,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促进林蛙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六)建立和完善林蛙产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和支持林蛙专业合作社、林蛙产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发展,引导和规范各类林蛙中介组织健康发展,为林蛙加工企业和蛙农提供多内容、多形式的便捷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企业职工和蛙农的科技培训,不断提升林蛙养殖技术和产品加工质量,提高产出能力。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构建公共或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强化服务功能和水平,把产品推向市场。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林蛙产品交易市场,扩大市场覆盖网络,促进全市林蛙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七)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林蛙产业工作的领导,成立林蛙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林蛙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林蛙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重大事项;将林蛙产业发展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推进措施,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加快我市林蛙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