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梧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岑溪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岑溪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梧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岑溪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岑溪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到7月,在水利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局党组、各二层单位、各股办站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查安排部署,看局党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个严禁”、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责任单位:局党组、人事秘书股)
2.检查局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的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责任单位:局党组、人事秘书股)
3.检查局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以及梧州市委和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局党组、人事秘书股)
4.检查局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自治区“十个严禁”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责任单位:局党组、人事秘书股)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我局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自治区“十个严禁”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局党组、人事秘书股)
2.是否结合我局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局党组、计划财务股、人事秘书股)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我局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责任单位:局党组、人事秘书股)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局、各二层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计划财务股、各二层单位、各股办站室)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责任单位:纪检组)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责任单位:纪检组)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纪检组)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责任单位:纪检组)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十个严禁”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我市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责任单位:纪检组)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责任单位:纪检组)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责任单位:纪检组)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单位:纪检组)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个严禁”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责任单位:纪检组)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动员部署。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梧州市委和市委相关文件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局“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宣传发动。运用传统宣传平台和现代科技手段,在局工作群、LED显示屏等宣传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有关情况。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提升群众和党员干部对“回头看”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4.组织清退。围绕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内部食堂“隐形支出”、多报销差旅费及其他“四风”问题等组织开展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活动,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中涉及的违纪款也要进行清退。
5.建立台账。要完善2013年至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个严禁”的台账资料,以备检查。
6.上报材料。局党组4月17日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集中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及附件2-8表纸质版经书记签字后于4月17日前报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报送电子档(存U盘报送)。
(二)问题导向,重点整治。(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充分发挥党组成员作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开展“六整治四重视”工作,全面排查、深入挖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不到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1.开展六个专项整治
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为官不为,“科股长现象”“中梗阻”严重,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责任领导及单位:赵明、吴文智、局纪检组、人事秘书股);
整治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违规。重点整治办公用房超标、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责任领导及单位:赵明、吴文智、局纪检组、人事秘书股);
整治私设“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公款吃喝、公款国内外旅游、公款送礼、违规接待宴请、利用内部食堂“隐形支出”、私车公养等问题(责任领导及单位:覃天愈、计划财务股);
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重点整治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领取报酬等问题(责任领导及单位:覃天愈、计划财务股);
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大办婚丧喜庆。重点对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线索进行再次梳理,对未进行调查核实的在5月底前全部调查完毕,对查实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及单位:赵明、局纪检组);
整治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重点整治对巡视巡察整改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局党组、问题涉及相关单位)。
2.重视四方面监督作用
重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认真对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自警自省,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
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及时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采纳审计建议。
重视巡察监督作用。及时对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重视群众监督作用。继续保持我局专项工作中向社会公开的举报方式畅通,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直查快办,从快从严查处,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群众,提升群众参与全面从严治党的热情和信心。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个严禁”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14日前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总结及附件2-8表的纸质版经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存U盘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及党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以及开展“回头看”工作走过场、专项整治检查搞形式主义,问题线索该发现没发现、该报告不报告、该查处的不查处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原则上2016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个严禁”问题全部要进行通报曝光,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