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江源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江源区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江源区2017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江源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5月15日,在全区开展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秸秆焚烧产生严重大气污染,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力争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二、工作责任
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协同推进,区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各镇(街)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与区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协同配合共同负责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秸秆禁烧。要结合各镇(街)生产生活实际,认真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好废弃的秸秆,防止出现随意焚烧现象。要突出重点区域,全力抓好城区周边、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要突出重点时段,在发生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全员动员、加密巡查,实行严防严控,确保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不发生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秸秆禁烧目标。
(二)强化巡查监管。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要组织力量,加大关键时段、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密度,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要加强联防联控,以镇(街)为单元,以村(社区)为基本细胞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工作调度。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要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区环境保护局报告秸秆禁烧情况,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情况要及时报告,若是出现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在总结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密组织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主管部门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建立监管体系。要按照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基层生态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做到禁烧监管无缝隙、无盲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镇(街)要认真制定并执行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处置,及时上报。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及个人,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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