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率先实现农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临江市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临江市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
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坚持棚膜经济发展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色产业扶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兴边富民相结合,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科技为依托,协会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发挥优势,因地制宜,采取日光温室、大中小棚合理布局、同步发展的方式,加快棚室新建、改造步伐、推进棚室功能拓展,大力发展棚膜经济,将棚膜经济率先建设成现代农业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新建棚室1300亩,其中标准化棚室300亩,经济实用简易棚1000亩,棚室总面积达到3244亩。新建规模化棚膜园区4个,乡乡有示范园区,村村有示范户。
到2020年,新增棚膜蔬菜产量3900吨,总产量达到9732吨,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
到2020年,棚膜经济解决农民就业1622人,总收入达到324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40元。
2017年全市要新增棚室蔬菜面积321亩。其中:标准化棚室83亩,经济适用简易棚238亩。具体任务指标是:大栗子街道新建标准化棚室24亩;建国街道新建标准化棚室14亩,新建简易棚室46亩;兴隆街道新建简易棚室1亩;森工街道新建简易棚室7亩;大湖街道新建标准化棚室31亩,新建简易棚室180亩;六道沟镇新建标准化棚室3亩;四道沟镇新建标准化棚室1亩,新建简易棚室2亩;花山镇新建标准化棚室3亩,新建简易棚室2亩;闹枝镇新建标准化棚室7亩。
三、支持重点
1、支持老旧棚室改造。重点改造棚室的墙体和木质棚架结构,提高标准化程度和棚室的利用率。
2、支持建设经济适用简易棚。支持引导农民建设简易温室、普通塑料大棚的、小拱棚等,从低成本起步,积累经验和资本后,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规模。
3、支持发展规模化园区。国家级新建面积200亩以上。省级产业园区为新建集中连片温室40亩或新建棚室70亩,地市级园区棚室不低于40亩,县市级园区不低于30亩。
4、支持发展多功能园区。 将棚膜经济与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都市农业、农事体验相结合,发展采摘园、温泉、垂钓、餐饮、旅游等乐民富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5、支持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推进黄瓜、西红柿、豆角等大宗产品集中连片种植。创建优势产区,加快培育品牌,实现区域化、差异化发展。提升特色品种供给能力,发展新奇南菜品种、山珍野菜、盆菜、盆花、盆景等特色品种。
6、支持品牌建设。农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依法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省著名商标认定。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四、扶持政策
根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规定,享受补贴政策的棚室必须是当年新建。依据考核验收情况,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行奖补。奖补资金分配额度分普惠额度和特惠额度。普惠额度根据各地实际建设面积进行奖补,特惠额度由省对市里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打分(工作推动、资金筹集、棚室所有权登记颁证、“政银担”业务开展、PPP模式试点、保险试点等情况),给予奖补。重点扶持省市县级棚膜园区。奖补资金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
1、棚室建设面积计算标准。棚室包括标准化棚室和经济实用简易棚。标准化棚室包括标准化日光温室和标准化塑料大棚。折算标准为1亩标准化日光温室=3亩标准化塑料大棚,1亩标准化塑料大棚=3亩简易棚。
标准化日光温室是指砖混墙体加苯板等保温层、跨度7米以上、脊高3米以上、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日光温室,相同条件下土建温室1亩以上。
标准化塑料大棚是指钢架结构、跨度9米以上、高3米以上、面积1亩以上的大棚,相同条件下的竹木结构大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经济实用简易棚是指跨度在3米以上、高度在1.2米以上、长度在6米以上的棚室。
2、补贴标准。县市级标准化棚膜园区新建面积30亩以上,其中单栋温室面积200平方米、单栋大棚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温室每亩补贴4500元,大棚每亩补贴1500元;未达到园区标准的,温室单栋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每亩补贴4500元,大棚单栋建筑面积667平方米,每亩补贴1500元。经济实用简易棚补贴标准为相应标准棚室的1/3。
结合临江实际,从特色产业发展基金中拿出300万元用于此项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2017年7月)。
市农牧局和相关乡镇(街)要把宣传《意见》精神作为近期农村工作的重点,利用舆论媒体等各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深入农户,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把扶持政策送到千家万户,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实现政策引导效应最大化。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8月—2017年9月)。
市农牧局根据本地区发展基础将2017年指导性任务目标分解到乡镇(街)。各乡镇(街)要把发展棚膜经济作为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调研和论证,因地制宜将目标任务层层细化,逐一分解落实到村屯和农户并组织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按照如下工作流程组织检测验收。
1、建设申请。棚室建设由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各类投资建设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现场核实和登记汇总,于当年4月30日前将核实后的登记汇总报送市农牧局备案。
2、检查验收。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检查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负责棚室建设检查督导和验收认定,于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3、公示公告。检查验收结果要分别在市政府网站或农业信息网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棚室投资建设主体、建设地点、设施面积、奖补内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奖补申报。11月15日前,由市农牧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将公示无异议的奖补面积和奖补内容形成奖补资金申请报告,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
5、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省资金分配情况及时拨付给建设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棚膜经济经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建立棚膜经济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棚膜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棚膜经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棚膜经济发展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规划布局、保证措施等。
(二)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相关部门围绕棚膜经济建设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发展合力。发展棚膜经济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水利部门抗旱打井、节水灌溉等项目向棚膜经济倾斜。农电部门主动服务,及时帮助棚膜园区办理用电手续,执行农用电电价。乡镇(街)要衔接好棚膜园区道路建设和村(屯)通硬化路项目建设,保证生产便捷。鼓励设立有序的周末直销蔬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对菜农入市直销免收摊位费等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鼓励棚膜经济产品进超市、社区、学校等销售终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农民利用互联网销售产品,支持发展网店、微商等新业态。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棚膜经济的,优先享受民营经济和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发展棚膜经济,在建设用地、土地流转、科技服务、税费减免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金融机构为棚膜经济产业发展增加信贷规模,最大限度给予利率优惠,根据贷款人资产状况合理设计担保方式,根据生产周期和实际情况设计还款期限。
(三)强化技术指导。市政府建立棚膜经济科技指导服务组,确保培训和指导服务到位。新建棚膜基地的乡镇要在农科站设立一名专职蔬菜技术员,基地村要配备1—2名专职农民技术员,鼓励规模园区组建蔬菜生产合作社,每个蔬菜生产合作社重点扶持3—5个科技示范户。通过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力度,大力推广先进使用的增产增效技术,切实转变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要改变单一的棚膜经济种植模式,实现多茬次、多品种、多模式的立体栽培和提早延晚栽培。大力推广节水灌溉、生物防治、标准化、规范化等技术,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增加产量和效益,促进我市棚膜经济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由露地种植向设施种植转变,棚膜经济产品由无公害向绿色有机方向发展。
(四)强化检查和督导。市农牧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棚膜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计划任务,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和补贴办法。棚室建设由农户自主申报、村实地核查认定、乡组织检查验收,市政府相关部门抽查督导,根据检测验收结果据实给予补贴。市政府将棚膜经济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定检查考核细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