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防城港市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发〔2016〕146号)精神,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实施,扎实有效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市质监系统要紧紧围绕“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的活动主题,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质量月”各项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重点内容
(一)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
1. 开展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质量工作组合拳,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高质量产品的有效供给。做好2015年度广西名牌产品非公有制企业政府奖励申请工作, 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牵头部门:质量科,配合部门: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2. 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人造板、钢筋、水泥、铝制品、汽车零配件、家具、电动自行车、橡胶制品、松脂林化产品、茧丝绸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摸清一批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创建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整治一批消费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一个个产品的质量提升,使重点消费品质量防城港市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牵头部门:法规监督科,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3.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指导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操作要求,自行向社会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牵头部门:标准化科、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4.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围绕防城港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双人皮艇漂流旅游安全规程、海滩旅游业接待服务规范、莲雾产期调节技术规程、金花茶嫁接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牵头部门:标准化科,配合部门: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5.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引导企业更好、更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质量法制意识,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牵头部门:质量科, 配合部门: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
1.开展公路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宣传月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惩戒质量失信行为。(牵头部门:稽查局、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2.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震慑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督促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牵头部门:稽查局,配合部门: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3. 开展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监督抽查,抽查对象为防城港市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气瓶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牵头部门:安监科,配合部门: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三)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1.组织开展“防城港市有机宣传周”和“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普及有机知识,宣传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基础作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促进有机产业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
(牵头部门:科技认证科,配合部门: 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市技术监测所(计量所、质检所))
2.开展水电表、煤气表等计量器具免费检测计量惠民服务活动,提升企业计量诚信主体责任,推动全社会诚信建设,使计量工作真正惠及城乡群众。(牵头部门:计量科,配合部门: 市技术监测所(计量所))
3.传播计量科普知识。宣传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丰富学生、青年和市民的科普文化生活,营造全社会学用计量科学的科普氛围,组织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开展“2016年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网上竞答活动。(牵头部门:计量科,配合部门: 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4.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发放相关质量法、特设法、条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增强群众对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牵头部门:市技术监测所(计量所、质检所),配合部门:质量科、安监科、标准化科)。
(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
1.组织开展防城港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对2015年度广西名牌产品获奖企业进行表彰,加大对名牌产品宣传,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质量科,配合部门:办公室、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
2.举办卓越绩效模式专题培训班活动。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加大市、县级政府质量奖在各行各业的宣传、培育力度,使企业深入理解卓越绩效管理的核心,更好地实践、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下步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奠定基础。(牵头部门:质量科,配合部门:办公室、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安监科、标准化科、计量科、法规监督科、科技认证科、稽查局)
3.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放日活动,做好质量教育活动,普及产品质量相关知识,培养学生对产品标准、计量、检测手段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与探究能力。(牵头部门:上思县质监局)
4.开展“质量月”短信宣传周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质量意识,让全社会关注、重视、追求质量。(牵头部门:办公室、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配合部门:质量科及市局其他业务科室)
5.充分利用各级各种媒体,大力组织开展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多层次、广覆盖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质量月”活动和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办公室、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配合部门:质量科及市局其他业务科室)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策划和组织。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要高度重视,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质量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活动方案分工安排,制订各自的整体活动方案或专项活动方案,将“质量月”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二)体现活动的特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是“质量月”活动的特色。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和市技术监测所(计量所、质检所)要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开展现场咨询、免费检测活动,加强质量安全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加强宣传报道。活动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在新闻媒介开辟活动专栏,“质量月”重大活动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各项活动的责任科室和上思县质监局,东兴市市场监管局、防城区分局和市技术监测所(计量所、质检所)要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市局质量科。联系电话:2069635、2069639,电子邮箱:fcgjzlk@gxq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