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及三配套文件的通知》(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防城区民政局“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要求,结合我区专项活动方案,为做好我局“服务惠民”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示范引领、提高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结合推进一村一镇、精准扶贫,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服务惠民”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建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国防教育得到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农民群众多样化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满足,获得感明显改善。
二、任务目标
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增加农民群众幸福感。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以节约资源和方便村民为前提,整合现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政务服务中心、村小学旧校舍等资源,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确保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目标。
到2018年年底,民政服务工作全区实现如下目标:
1、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非贫困户,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愿申请,按程序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依托乡村儿童之家等设施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行政村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协调各方面整合各项建设。二是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载体(平台)。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依托服务中心开展民政“服务惠民”平台。
(二)发挥农村低保对脱贫攻坚作用
1、围绕精准脱贫目标,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2、根据自治区文件通知,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扶贫标准,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作用。
(三)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
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针对农村困境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服务、监护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保障。到2018年年底,配合构建区、乡镇(街道)、村(居)农村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网络。
1、抓宣传舆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等工作。
2、配备人员。依托乡村儿童之家等设施开展保障工作,结合村级换届选举,配备专职或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到2018年年底,已建成儿童之家的行政村100%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
3、调查摸底。依托服务中心开展调查登记困境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实施精准保障。
4、确定监护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责任人,签订监护人确认书。
5、落实保障。根据困境儿童家庭状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告知或协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
通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协助、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抓好“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服务惠民”专项活动。
(二)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小组专责,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保持沟通协调,统筹协调,有条不紊地按工作方案要求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三)加强培训指导。根据“服务惠民”项目,加强对监督员(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督导检查,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