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整改方案根据中共东兴市委员会办公室、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落实自治区2016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13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东兴市国土海洋局落实自治区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整改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东兴市委员会办公室、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落实自治区2016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涉及我局的存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
防城港市东兴市国土局的办事效率太低,希望能提高。比如东兴镇国土所办理不动产证明办理时间太久了,办理施舍农用地养猪、养牛用时过长,也没及时答复,希望能简化下手续,及时答复。
二、目标要求
完善工作机制,缩短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结时限,尤其是融资抵押登记时限;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落实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改进优化服务;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设施农用地具体的手续步骤,以及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责任分工及整改措施
责任领导:楚燕琴
责任人:苏琳、严焕杰、宁子聪
责任单位:审批办、不动产登记中心、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股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一)通过招聘方式增加工作人员,优化内部审批办理流程。对外承诺各项不动产申请事项办结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内部要求按10个工作日办结。
(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做好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制度,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修改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78号文件,设施农用地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核实备案。我局负责设施农用地的核实备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78号文件与《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设施农用地建设与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并会同农业部门与三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四)对各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来函及相关材料,及时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设施农用地建设与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材料,告知镇人民政府补正相关材料;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建设与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及时将备案意见函复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公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要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整改情况要通过网络(门户网站)、电视、报纸、政务(党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积极回应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责任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11月21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