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崇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安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江州区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崇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安委〔2017〕11号)、《关于印发崇左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工信〔2017〕36号)和《崇左市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2017〕9号)等文件要求,为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江州区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7年7月至10月底。
检查范围:江州区工信系统所有企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民爆物品、电力、商贸、加油站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企业,突出民爆物品、商贸、加油站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事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民爆物品、商贸、加油站、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民爆物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商贸、加油站、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销售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2.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电力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程的学习培训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设备台账制度、检修管理制度、工作票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 商贸服务领域整治情况:在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围绕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糖类、酒类、肉类、果蔬、乳制品、饮料、食用油、粮食制品、保健食品、儿童小食品、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品种,集中整治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经营“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的欺骗性销售行为。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工业企业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4.民爆企业防爆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做好防雷、防雨、防汛、防火、防风、防泄漏等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四、责任分工
在江州区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大检查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
(一)工信局对辖区内工信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相关单位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督查。
(二)各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央和自治区管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专项督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六、实施步骤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 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对照企业层面检查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结合实际,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江州区工信局在大检查期间,将不定期到各企事业单位督查大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江州区工信局成立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王龙辉任组长, 副局长何伟程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大检查日常组织落实工作。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参照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企事业单位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州区工信局办公室);从8月份起,每月3日前报送(8月3日首次报送)将截止上月底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统计情况(见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10月8日前报送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方案,11月3日前报送大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