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函〔2016〕7号)精神,创新水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龙州县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函〔2016〕7号)精神,创新水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水利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水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检查职责。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内容和方式等,经审核同意后依法向社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办公室、县水政监察大队
进度安排:2016年10月底前确定并发布水利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步建立随机抽查市场名录库和水利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双库”)。双库由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股室和县水政监察大队分别给予明确。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县级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县水利局负责建立,并遵照全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今后,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项目,在进行市场监管时,必须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采取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抽查,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各有关股室、县水政监察大队
进度安排:2016年10月底完成随机抽查事项的“双随机”抽查库。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抽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执法检查主体自行明确,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抽查对象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各有关股室、县水政监察大队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部门行政处罚范畴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各有关股室、县水政监察大队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五)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化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抽查对象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抽查对象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抄报有关的监管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各有关股室、县水政监察大队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要按照任务分工,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培训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水利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促进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公正、公平的市场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