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玉林市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48号),推动我市与泛珠各方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结合我市自身发展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发展格局和“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布局,以产业发展、统一市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改革创新、社会事业、对外开放、生态文明等领域为重点,全方位高水平深化与泛珠三角区域各方的合作,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合作发展、互利共赢。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全面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在推进泛珠合作中加快实现“两个建成”。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主动融入。准确把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优先领域、关键项目,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着力畅通通道、搭建平台、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激发活力,实现合作发展、互利共赢。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支撑和协调服务,加强顶层设计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社会参与”的合作新局面。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和综合治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改革引领,创新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优势科技资源和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的强大动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战略定位
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主动承担“一带一路”、“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建设任务,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着重深化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向港澳台地区开放,加强与西南中南地区通道建设,对接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生产力,形成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把玉林打造成为广西乃至西南中南地区出海新通道、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新增长点、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合作新高地,粤桂边界经济带上的战略高地。
——广西乃至西南中南地区出海新通道。发挥玉林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通道作用,加快推进以“修机场、建码头、接高铁”三件大事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玉林出海口,构建陆路直接出海、水路经西江出海、航空直线出海的区域大通道,形成通江达海、水陆空一体化、与区内和周边地区互联互通、衔接顺畅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推动玉林从内陆城市向临海城市转变,建设成为广西乃至西南中南地区新的出海通道。
——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新增长点。以龙港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坚持港产城一体化,推进龙潭产业园区、玉林无水港,加快建成“一区两园”,吸纳区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质生产要素,推动机械制造、有色金属、医药食品、再生资源等八大产业转型升级、迈向中高端,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实现到2020年龙潭产业园区产值超1000亿元,辐射带动玉林全域发展,打造服务“双核”、辐射东盟的产业腹地,把玉林建设成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点。
——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合作新高地。发挥玉林商贸物流与特色产业、侨资侨力与人文旅游、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非公经济与全民创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以重点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合作平台,加快推动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西江玉贵综合保税区建设,实现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城市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共赢共生,把玉林建设成为联结珠西的开放开发新高地。
——跨省生态经济合作共赢的典范。贯彻落实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市场为向导,采取土地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三资融合”模式,引导企业、社会经济组织、战略投资者多元参与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积极探索和推进玉林与茂名、湛江合作共建新模式,共建玉林茂名旅游健康产业合作示范区、化州陆川粤桂经济合作区以及九洲江流域粤桂合作示范区,打造跨省生态经济合作共赢的典范。
(四)总体目标
围绕玉林开放发展合作共赢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全市外贸进出口额、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引进境内资金年均增长10%左右。我市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市场体系更加公平开放,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拓展,与港澳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合作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同时,打造一批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特色较突出的园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基本建成广西乃至西南中南地区出海新通道、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新增长点、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合作新高地以及粤桂边界经济带上的战略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1.实施“东靠”战略。大力推进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西江玉贵综合保税区、玉林—贵港东津现代物流园,实现与珠三角、西江经济带城市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共赢共生,把玉林建设成为联结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新高地。(市发改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局、招商局、商务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其中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2.实施“南下”战略。以龙港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大力推进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华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依托铁山港东岸码头,大力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以及商贸、金融等服务业。把玉林打造成服务“双核”、辐射东盟的产业腹地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点。(市北部湾办、发改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局、招商局、商务局、金融办,龙潭产业园区管委)
3.主动对接西南中南地区。推进玉林至梧州铁路提速扩能建设工作,抓好贵港至玉林高速铁路、梧州经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规划建设。竭力争取张家界经桂林、玉林至湛江高铁项目列入国家规划。推进玉林至湛江、玉林至荔浦、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北流清湾至南宁苏圩等出海、出省、出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打造融入中南西南地区连接北部湾走向东盟便捷高效的出海新通道。〔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深化与港澳台合作。加强与港澳在产业、金融、投资贸易、人力资源与劳务、旅游、科教文化等领域的紧密合作,鼓励共建各类合作园区。加强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积极引进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两地文创、物流产业方面的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市台办、发改委、工信委、农委、商务局、人社局、旅发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招商局)
(二)深化产业合作
5.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两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规划建设微生物技术(食用菌)产业园和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扶持、培育、发展和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和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公司合作,推进阿里巴巴·玉林产业带、淘宝特色中国玉林馆、玉林农特产品展示中心、“五彩田园”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陆川县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等电商农业项目建设。〔市农委、工信委、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
6.大力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充分利用玉林装备制造企业既有优势,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玉林装备制造(内燃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玉林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六大产业作为玉林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方向,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市工信委、发改委、国资委、环保局、招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
7.加快发展商贸物流。加强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重点推进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中国—东盟(玉林)康美中药材(香料)市场、毅德国际商贸城、宏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设立中国—东盟中药材交易所,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通道建设,着力打造广西农产品物流快速配送保障基地、智慧物流和物流金融先行示范城市。加快推进一批电子商务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玉林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等对外贸易新平台。积极申请设立龙潭产业园保税物流中心。〔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农委、交通运输局、北部湾办、招商局、人社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扩大旅游开放合作。积极拓展粤港澳和东盟旅游市场,加快建设中泰(玉林)国际旅游文化产业园。整合挖掘旅游资源,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中国南药园项目建设,打造南药植物园、南药健康小镇、南药养生农庄。创建一批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打造国家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农业公园和一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把玉林建设成为区域性生态休闲胜地和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打响“五彩玉林·田园都市”品牌。〔市旅发委、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委、农委、招商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快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快玉林东部产业转移示范走廊建设,突出对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等高新技术,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链相关的新兴产业的招优引强,拒绝落后淘汰产能转移。主动接受“泛珠三角”区域的带动和辐射,实现交通互联、产业对接、市场互通、要素联动、旅游合作、生态共建,建设泛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有色金属及再生资源加工基地、休闲旅游基地、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劳动力输出基地,打造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升级版。〔市工信委、发改委、招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
(三)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
10.完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积极推进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完善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推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7项重点任务、“降成本”35条政策措施,出台一系列其他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实体经济在政策落地、降成本、审批提速、融资、用工等方面问题,全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助力企业轻装快行,促进合作。(市工商局、政管办、发改委、工信委)
1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玉林市信用信息统一共享平台,推动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建立健全信息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大公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的力度。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分类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制定信息采集、评价、披露等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践诺守信管理机制、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不断优化市场诚信环境。〔市发改委、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争取纳入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交通衔接和产业协作作为切入点,主动对接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的辐射。积极申报建立保锐物流中心(B型),推动全市符合条件的具有需求的进出口企业申建保税仓库。积极推进铁山港东岸码头、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玉林无水港建设,力争把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列入自治区出口商品市场采购基地。〔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市商务局、公安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
(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13.大力构建对外快速通道。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促进成网成型成体系,实现与国家、自治区交通主骨架主路网快连接、大连通。
——构建“通江达海”通道。实施洛湛铁路玉林至梧州段电气化改造,加快推进贺州至梧州至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竭力争取张家界经桂林、玉林至海口高铁建设列入国家铁路网中长期规划。加快建设铁山港东岸榄根作业区、东岸码头二期工程及码头配套路网龙腾路二期、松旺至铁山港东岸高速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绣江复航工程,重点建设绣江III航道和支持保障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北部湾办,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善粤港澳方向交通。重点建设荔浦至玉林、北流清湾至南宁苏圩、玉林至湛江和北流石窝至化州文楼一级公路,形成通往珠三角的沿海沿江快速通道和公路网。〔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航空运输大通道。建成玉林民用机场及机场路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推进容县等通用机场建设,积极谋划建设航空小镇。〔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等干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龙云水资源配置工程、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建设玉林城区环城水系连通生态工程,进一步完善堤岸结合的城区及乡镇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市水利局、住建委、环保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全面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信息网络宽带化工程、城市管理信息化工程、基础设施智能化工程、公共服务便捷化工程。完善建设玉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玉林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资源数据库。借力“互联网+”,打造玉林综合现代化创业园平台。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和宽带乡村工程,实现光纤到村到学校。〔市工信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创新合作发展
16.强化科技创新合作。以玉柴为核心平台,建设一批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和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科技研究机构的合作,重点在工程机械、柴油机、中医药、日用陶瓷等领域培育和一批特色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玉林高新区建设,建成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为主导的自治区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市科技局、工信委、发改委、国资委、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
17.优化创新环境。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保持科研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塑造和强化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新动力。(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工信委、国税局、地税局)
(六)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18.促进教育文化合作。支持玉林师范学院创建综合性大学,引导、鼓励玉林师范学院与泛珠三角区域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推进对口共建和交流合作。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规划建设玉林市职业教育园区。探索建立文化体育公共事业合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协作,联合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和体育合作交流活动。(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社局、体育局)
19.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各城市之间医疗卫生合作,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网络。加强与我市相邻县份边界城乡医疗保障合作,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携手泛珠合作区域各城市尤其是周边城市在大宗要案查处、监测预警、应急联动、培训交流、联合演练等领域应急协作。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合作,提高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实施中医药品牌工程,规划建设中国(玉林)—文莱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推进玉林申报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应急办、疾控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
20.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加强我市与珠三角区域各城市间劳务合作,加快提升人力资源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服务化水平,推进我市与各城市间的校企合作、县县对接。加快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大力培养熟练技术人才。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各城市间的政策衔接,探索建立区域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医疗保障机构定点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异地就医定点联网、即时结算。加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衔接,推进区域内互认转移。〔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
21.加强扶贫协作。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各城市在精准扶贫领域的合作,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经贸合作、劳务输出、干部培训、职教帮扶等方面,拓展与广东开展扶贫协作,探索县(市、区)结对帮扶,规划建设粤桂九洲江流域合作示范区、玉茂旅游健康产业合作示范区和化州、陆川粤桂经济合作区,争取自治区把示范区、合作区列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及粤桂两省区跨省区合作事项。〔市扶贫办、交通运输局、工信委、商务局、农委、人社局、教育局、旅发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完善社会治理协作机制。推动区域内各市尤其是周边相邻城市户籍异地迁移、身份证异地补办。推动建立治安、交通管理联动机制,加强治安管理情报信息共享,共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信息交流,建立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信息网上协查协助平台,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建立跨地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环境污染、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等案(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促进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安监局、应急办,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23.加强跨省区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与湛江、茂名、北海、钦州的合作,推进九洲江、南流江水污染联防联治。推进九洲江跨省区生态补偿试点,打造成为跨省区流域环保合作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九洲江生态景观带、九洲江现代特色观光农业示范带、南流江百里景观长廊等项目建设。〔市环保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委、住建委、旅发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加强与西南、中南和粤港澳台地区核心城市在规划、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建设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玉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以及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科技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强化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以大容山、天堂山、六万大山和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绣江为重点,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重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全面推进玉林—北流—容县生态景观带建设,打造南流江百里景观长廊,建设提升“五彩田园”,开展陆川“宜居乡村”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特色景观带、休闲农业带、旅游观光带、生态文明示范带,构建珠江—西江千里绿色走廊,维护珠江—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市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住建委、农委、旅发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创新和完善合作机制
26.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汇报沟通,加强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按照泛珠合作工作机制,落实泛珠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以及各行业、各领域合作协议、合作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在每年12月底前把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发改委汇总。〔市发改委,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创新完善合作机制。市各部门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对应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合作发展,对于需要自治区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报送自治区泛珠办,由自治区泛珠办提请省际合作领导会晤机制或泛珠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市发改委,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创新合作资金保障机制。探索设立九洲江流域产业发展基金,努力争取将其纳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基金范畴。推广运用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争取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我市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在编制合作规划、推进产业承接转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引进和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市际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桂政发〔2016〕48号)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促进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优化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商务环境、人文环境、人居环境、创业环境、政策环境、通关环境,切实降低我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活力,提升我市吸引力,提高区域协作水平,加快提升区域竞争力。
(三)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对列入泛珠合作项目库的重大项目,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桂政发〔2016〕48号)文件及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积极策划一批合作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使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服务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涉及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要主动沟通协商,做好牵头调度、组织协调、督办督查和情况反馈等工作;相关配合部门要在牵头单位组织下,按照各自职权范围,积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我市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有关单位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信息报送,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委改革和规划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梳理汇总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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