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16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为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规范发展,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准确、意见建议回应及时,使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办法】朝阳市度电子政务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供大家参考。
朝阳市2016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考核验收办法
为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规范发展,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准确、意见建议回应及时,使政府网站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8号)和《朝阳市2016年度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朝委办发〔2016〕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列入《朝阳市2016年度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中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标准分两类:
1、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见附表1)。
2、市政府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见附表2)。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电子政务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记入年终考核总分。
电子政务工作的年终考核,由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根据市绩效考核办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推荐访问:朝阳市 办法 电子政务 【府办办法】朝阳市度电子政务工作考核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