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旅游经营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的制订、使用,根据《玉林市工商局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博白县工商局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旅游经营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的制订、使用,根据《玉林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工商办发〔2016〕2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履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职能,通过开展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使用情况,重点清理、查处旅游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使旅游市场得到规范、消费环境得到净化,提高广大旅游者的满意度,助推旅游行业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范围。以旅行社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旅游中介机构、旅游服务网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商店(购物点)、使用的旅游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为重点。
(二)重点整治内容。以利用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行为为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广泛宣传,并通过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普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对公众签订旅游合同行为进行引导和警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二)强化行政指导。督促指导企业自查整改。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定向约谈企业等形式,强化合同行政指导,积极督促指导旅游业经营者,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强化信用监管,使诚信成为每一个旅游经营者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日常监管。要加强与旅游监管部门的联系,共同组织对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检查。按照《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四)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力推广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等示范文本。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从文件下发日起至4月底)。要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和提出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联合旅游监管部门,召开主要旅游企业、旅游电商平台负责人会议,提出自查自纠要求。
(二)实施阶段(5-9月)。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次行政约谈、查办一批案件,集中解决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同履约意识及维权意识。
(三)总结阶段(10月)。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与旅游部门的组织协调,加强统一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完善和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整治重点。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各工商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合同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理解和把握旅游业格式合同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以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工商局按照有关工作部署,适时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工商所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于10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过OA系统报送县局市合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