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我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平南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加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我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确保在2016年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在2016年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善,促进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和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车辆燃油补贴、客圩渡船燃油补贴等的民生资金拨付、核验、分配等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公路交通工程、码头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四)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压加力
1、充实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局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也要亲自担任组长,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在开展专项工作中,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落实专项工作,定期听取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亲自研究和督办案件审查工作。
2、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传达自治区专项工作推进会(北海)和县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各下属单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制定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持续深入地推进专项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手段,营造氛围,全面覆盖。
1、创新宣传形式,实现专项工作宣传全覆盖。通过知识测试、发放宣传手册、出版宣传专栏、在车站、码头、机关大院等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固定宣传标语及举报电话,不断提升群众对专项工作的支持率和参与率,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
2、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结合当前开展的脱贫攻坚战工作深入村屯开展访贫问苦、宣传惠农政策和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
(三)强化线索排查,深挖细查案源
1、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专项工作信访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
2、组织开展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查访核验。从2016年1月起至4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大核验活动,对发放个人的补助补贴类项目,核验率要达到80%以上,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验率要达到100%。
3、加大督办力度。对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纠,对上级督办的案件要按时完成上报。
(四)强化纪律审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1、依纪依法分类处置,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有关单位和有关领导,不仅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抓好党纪政纪处分结果的执行。对单位或上级部门单位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按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五)强化警示教育,提升专项工作震慑力
1、进行约谈警示。局党组继续开展对二层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财会人员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的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自查自纠,争取从宽处理。
2、开展警示教育。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岗位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来抓,细化分解任务,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凡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及其它问题,要通力合作,及时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推进实效。如有瞒报、迟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情,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各单位要按照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验收标准认真收集、整理和归档好开展专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的相关资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档等),做到材料齐全,科学分类,整理规范。
(四)严格责任追究。下一步,县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工作宣传情况,及时掌握对专项工作的知晓率。对督查中发现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辖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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