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和《辽宁省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北票市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北票市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和《辽宁省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宜居镇村、美丽北票为目标,实现农村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为实现我市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至2018年底,对全市252个行政村(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粪便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控制耕地外源性污染入侵、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提升等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庄环境整体得到明显改善。其中,2016年底前,完成27个村民组的硬化、亮化、美化;2017年5月底前,完成27个村民组的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其余198个村民组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本方案分三年实施(2016-2018年)。第一年整治27个行政村(组),第二年整治99个行政村(组),第三年整治99个行政村(组)。
(一)农村垃圾处理
1.垃圾分类。为每户农村居民配备3个钢化塑料垃圾桶,分装厨余垃圾、可燃垃圾和其它垃圾。保洁员每日收集厨余垃圾、可燃垃圾1次,每周收集其他垃圾1次。厨余垃圾送堆肥池堆肥;可燃垃圾在垃圾暂存房存放,达到数量后处理;其他垃圾中,可售卖垃圾由保洁员自行处理,剩余垃圾就地填坑掩埋。
2.村级配备垃圾箱、建立垃圾临时存放点,配备人力垃圾清运车。每村配置保洁员1名,做到村民垃圾分类堆放,保洁员分类收取,即“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建设垃圾暂存房、垃圾堆粪池等必要设施。村内不再保留垃圾填埋池、传统垃圾箱。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存放间、无机垃圾存放间等垃圾存放点采取地上式设置。
3.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各乡镇垃圾集中到本乡镇垃圾转运点,通过中转站中转运送至临近垃圾处理场处理。根据乡镇规模合理配备专业垃圾收集转运车1—3台。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宝国老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前置M-D地埋式一体化生物工艺,出水接景观式氧化塘。
2.分散式无(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选取人口较密集、环境问题较突出的22个行政村,建设分散式无(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每户新建化粪池一座,通过塑料管道连接管网系统,最终由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全市252个行政村每村新建1处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堆存场,将堆存场与垃圾临时存放点合并为一个构筑物,实行统一设计、施工。其中,堆存场采用防渗、挡雨设计,对各村畜禽粪便进行堆存处置。
(四)提升示范工程
1.道路硬化工程
改造全市252个行政村(组)的村屯道路,铺设水泥路面,路两侧铺设彩砖。
2.残墙断壁整治工程
对村镇主次干道沿线、景观道两侧的围墙实施美化、净化、文化和绿化整治,完成各村粉饰村民住宅、抹灰、刷涂料、挂帽、修整墙体等工作。
3.亮化、绿化工程
完成全市252个行政村的路灯设置和植树任务。
(五)环境绩效
1.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到2018年底,完成全市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各项指标要求,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2.农村环境改善明显。实现全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全覆盖,主要村镇、重要点源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畜禽养殖粪污实现分级处理,村容村貌干净整洁,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
3.助力总体经济发展。结合村庄环境改善和宜居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稳步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北票市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村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多元化筹集治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市本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逐年增加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补贴额度,各乡镇负责筹集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资金。同时,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加快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如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将不予验收,同时取消下一年度乡镇环境综合整治指标。各乡镇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要安排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全程监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期不延误、见成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有关乡镇于9月2日前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名单报至市环保局环科院,联系人:贾艳,联系电话:7905115。
(四)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加强乡镇环保队伍建设,形成运行顺畅、高效有序的环境执法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实施“德耀北票”行动要求,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监督检查和后续管理常态化,对村庄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同时,要做到村庄街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粪堆、柴草垛、旱厕等,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收取。各行政村(组)要设立街长和保洁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农村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