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各相关科队、重点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安监局《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3]18号),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意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永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安监局《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3]18号),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县2013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一、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年前,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政府令[2012]15号),对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规定,各重点企事业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精神,按照规定条款不折不扣地做好贯彻执行,全面推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全覆盖。今年是贯彻落实《规定》的第一年,省、市、县安监部门将对各单位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应急预案的复审备案工作
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9]第12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1]第40号令)等要求,存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抓紧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等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及其周边区域实施动态监控。今年,省市县安监局对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监控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高危企业应急预案未在市局备案的,抓紧时间完成备案工作;已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核查备案时间,至今年备案时间够3年的,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17号令),抓紧修订完善,及时报告预案的修订情况,按照预案报备程序到市局重新备案。未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预案后,要及时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在县局完成预案备案工作。今年县安监局就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扎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013年将继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通过演练达到熟悉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高危行业生产企业以及重大危险源每年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开展二次演练,经营企业开展一次演练,对不按照应急预案实施规范的、高标准演练活动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各监察中队根据本辖区高危企业演练任务(附后),及时与企业沟通,合理安排演练时间,演练前通知局应急办,演练时安排车辆结合应急办人员到现场观摩指导,演练后做好演练方案、图像、总结报告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也要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时邀请主管部门观摩指导,并做好演练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做好事故的预警预测与救援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事故的预测预警,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及时发布预警,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减少损失,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工作
县安监局抓好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管人员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点岗位、重要部位的人员,制定并落实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加强应急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