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报告】鸡泽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鸡泽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税总办便函〔2016〕14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制定鸡泽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
强化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整,强化其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局机关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为主管领导,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安排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强化辅导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
通过局内会议、春训、业务大练兵等,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对相关科室人员统一进行了辅导和重点讲解,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三)拓宽宣传载体,认真落实推进“五公开”
以我局牵头的“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为抓手,将涉及我局的“五公开”内容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营改增”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结合实际,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了内容可随时更新的信息公开栏,同时利用我局内部局域网、税收业务答疑平台、营改增微信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国地税合作微信群、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四)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推进重点工作公开
营改增是2016年一年重要工作,我局编印宣传辅导手册,与《致全县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营改增”纳税人温馨服务联系卡、便民办税春风卡、明白卡、营改增“码”上学、“码”上答等营改增宣传资料一并在各办税厅窗口及咨询台发放,并组织税收管理员采取上门发放、利用网站、微信平台、行业营改增纳税人微信群、纳税人学校等多种方法及时向纳税人推送,促进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营改增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在内部积极采取集中讲解、以会代训等方式培训各级税务干部;在外部分行业对金融保险、建筑安装和房地产开发等重点营改增纳税人集中培训,重点解读增值税基本原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为国家税务局总局统一印制的解读材料)、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操作及实务等,确保了每名税务干部、纳税人对相应的营改增税收政策应知尽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们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5条,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16条,通过局域网站公开信息35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79条,通过各类媒体等发布信息208条,无举报投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县局机关有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上还有欠缺,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引导各单位正确树立公开意识,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推进税收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