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2016年度县各级公安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报告】馆陶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馆陶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2016年度县各级公安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馆陶县公安局按照《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魏江海同志任组长,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县公安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016年,为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县公安局依照了《邯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馆陶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
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县公安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于通过馆陶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县公安局除了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外,还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并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2016年,馆陶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按信息类别看,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4条,占总数的3.6%;计划规划类政府信息6条,占总数的5.3%;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15条,占总数的13.4%;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8条,占总数的7.1%;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78条,占总数的69.6%;应急管理类政府信息7条,占总数的6.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占总数的2.6%。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 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馆陶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县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并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刊登了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进度查询和网上监督投诉等网上办事功能,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县公安局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据统计,2016年,县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101条,向订制用户发送警务信息电子邮件累计超过20 封。
2.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众查阅点。县公安局在相关业务部门对外办证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此外,县公安局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时调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信息。
3. 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县公安局还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建宁县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6年,县公安局共发布稿件300余篇,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120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县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馆陶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2016年,县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四是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是要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二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
一是继续改进政务公开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同时加强督促引导,进一步整合各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加强以馆陶县政府门户网为中心的公安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全县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一是要派出监察和专门人员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二是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县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针对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6年,馆陶县公安局将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的助推器,成为政府沟通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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