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四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四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以优异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桂纪发〔2017〕2号)和《百色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百办通〔2017〕33号)精神,特制定《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严,长管常严。
2.检查局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局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局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及系列制度规定、市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检查本单位是否结合存在的问题,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检查本单位是否结合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检查本单位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检查本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公款购买服装、公款购买土特产、以会议费名义列支行政经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检查本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来信、微博、微信、QQ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检查本单位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和巡查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检查本单位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检查本单位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检查本单位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主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检查本单位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检查本单位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和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检查本单位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检查本单位是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2017年3月下旬启动至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我们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工作意见》以及自治区纪委、市委“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在党组会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区纪委、市委“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经局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20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开展自查。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活动,对本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开”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2.专项检查。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即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公务接待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摊派、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油费、电话费、服装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朴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经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签字的“回头开”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1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班子领导和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定责定时,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组、监察室要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