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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右江区土壤改良和培肥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9 20:30:09 来源:网友投稿

土壤改良和培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农村、农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耕地质量建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右江区土壤改良和培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右江区土壤改良和培肥实施方案


土壤改良和培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农村、农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耕地质量建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办厅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8)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模式的通知》(农办农〔201439)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测土配方补助项目实施,支持各地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通过大力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等技术措施培肥地力。为全面做好我区2017年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地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通过适当补助,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因地制宜通过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增施有机肥技术和耕地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产。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在水稻种植区选择农户积极性高的区域,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模式,紧紧围绕当地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开展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及耕地改良综合配套技术,其中在以种植专兼用绿肥、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和水稻机械收获高留茬还田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示范 7万亩。

在各乡镇甘蔗种植区域推广应用以禁烧蔗叶、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商品有机肥、糖厂滤泥还田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综合提升技术示范25万亩;

在蔬菜、水果种植区域推广应用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商品有机肥、糖厂滤泥还田、酸化土治理、水肥一体化、有机废弃物生物发酵、合理间套种、立体种养等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综合提升技术示范8.5万亩。

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区玉米、水稻等作物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基本杜绝,耕地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土壤有机质含量稳步提升,平均每亩增产5%以上。

三、实施范围与内容

(一)水田改良利用与地力培肥技术

通过项目实施,在常年水稻种植区开展以种植专兼用绿肥、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和水稻机械收获高留茬还田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示范 7万亩。

(二)旱地质量综合提升技术

在各乡镇甘蔗种植区域推广应用以禁烧蔗叶、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商品有机肥、糖厂滤泥还田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综合提升技术示范25万亩;

在蔬菜、水果种植区域推广应用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商品有机肥、糖厂滤泥还田、酸化土治理、水肥一体化、有机废弃物生物发酵、合理间套种、立体种养等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综合提升技术示范8.5万亩。

通过项目实施,重点消纳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推广应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制造的商品有机肥,创新工作机制,探索通过建立耕地质量建设示范区,因地制宜推广增施肥机肥、秸秆还田等轻简、高效、操作性强的耕地质量建设技术模式。通过在示范区开展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地力提升技术,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维护,平均增产5%以上。

(三)田间试验示范与效果监测

1.根据生产实际在项目区域内开展秸秆还田方式、测土配方施肥、新型有机肥效果试验示范3个。根据试验结果探索制定符合我区生产实际的主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模式与技术规范,充分体现技术效果。

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应用效果监测

定点选择5个田块观测耕地改良与培肥地力技术应用效果,根据生产需要记录相关数据信息,观测项目技术应用效果并记录相关数据,对定点观测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化验分析,采集土样按常规检测方法测试土壤容重、有机质、全氮、全磷、有效磷、速效钾、全钾、缓效钾等项目,调查秸秆还田提供的养分及对土壤肥力影响。同时耕地改良与培肥地力技术推广模式跟踪调查,选择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组织3个开展耕地改良与培肥地力技术模式调查跟踪,探索耕地改良与培肥地力技术的有效机制和推广模式。

3.技术服务与宣传培训

针对项目建设内容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集中学习秸杆还田和商品有机肥施用技术、技术模式主要技术要点。培训农业技术人员20人以上,科技示范户与农民技术员50人以上,培训农民1000人次以上,并深入到田间地头为农户进行示范宣传与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4.补贴商品的招标采购和供应

专兼用绿肥(碗豆、黄豆、苕子、油菜)以种子补助方式,每亩45元,补助0.8万亩。

5.项目所需物化补贴产品由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实施主体上,注重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农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物化补助和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合方位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服务,调动农户耕地质量建设积极性,促进耕地生产能力建设全面健康发展。在技术模式和实施方案上,尊重和强调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确保项目实施内容科学,规范,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针对项目实施所需补助物资或是购买的服务,实施单位均需针对项目区享受补助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和公示,便于监督检查。

四、资金概算与补贴环节

项目总投资46万元:

(一)专兼用绿肥(碗豆、黄豆、苕子、油菜)以种子补助方式,每亩45元,补助0.8万亩,合计补贴36万元;

(二)技术培训费3万元。

(三)田间试验示范2万元。

(四)工作经费5万元。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地力培肥技术秸秆粉碎灭茬、机械深翻、秸秆腐熟剂、测土配方肥、商品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等项目所需商品和服务给予补贴。

五、进度安排

(一)20173月成立右江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实施小组,编写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和田间技术指导方案。

(二)3月开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确定适宜的技术模式和项目实施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试验研究与示范、效果监测、新模式探索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4月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开展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和物资中标企业开展物资供应和物资分发及技术培训,组织对项目单位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抽查和数量核查。项目单位开展宣传动员群众,对项目区农户进行耕地地质量综合提升技术应用培训,落实项目实施地点核心示范区,对项目区享受补贴农户进行确认与公示,在核心示范区落实试验田块、监测田块,发施项目采购产品。

(四)4-10月组织实施,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示范推广,根据项目方案内容进行效果监测与调查,并对试验进行总结。

(五)11-12月前完成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工作总结和验收。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一)项目组织实施

1.右江区农业局负责项目监督检查与组织管理及项目验收,其中土壤调理剂和秸秆腐熟剂产品必须在农业部登记,并符合相关标准;商品有机肥必须是在自治区农业厅登记在案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材料并且符合农业部商品有机肥标准的要求。

2. 右江区农业局根据农业部及自治区农业厅要求,及时开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确定适宜的技术模式,制定可操作性的技术指导方案,组织开展试验示范、效果监测、新模式探索等工作。

3.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区域、技术模式、实施面积、补贴数量,补贴环节和补贴内容;补贴物资由各项目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采购,对于购买服务或是非物化补贴由项目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执行。项目单位同时对企业供应的补贴商品和服务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反馈农民意见。

(二)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应用效果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1.实行合同管理:区人民政府与农业局签订项目合同,明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补贴产品质量标准与发放程序、资金管理以及奖惩措施等。项目所需产品公开招标采购,并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服务合同,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2.加强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对项目县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制定详细的项目考核实施细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预算与财务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4.做好产品质量抽查:对中标企业供应的物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委托农业部认定的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招标产品进行质量复核性检验。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按供货及服务合同对企业进行处罚并全区通报,3年内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