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我县“十三五”期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十三五”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灵璧县“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灵璧县“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我县“十三五”期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十三五”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任务,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司〔2016〕379号)、《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145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宿政办秘〔2014〕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控制消耗总量和强度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在经济转型和优化升级中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双控”目标,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双控”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政府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的规制和引导作用,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市场机制,通过水价改革,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完善“双控”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双控”措施有效落实,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到69.7立方米和53.3立方米以下,比2015年下降32%和31%;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以上。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是指列入国家考核的统计口径流量(贯流式火电按耗水量统计,再生水利用量超出水资源规划部分不列入)。
二、强化目标责任
(一)健全指标体系
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根据《宿州市关于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要求,全面分解、落实用水总量指标控制体系。对取用水总量已接近或达到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取水许可。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完成我县用水效率指标分解工作,制定年度控制指标。
(二)强化目标考核
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双控”要求,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用水强度控制要求,把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等控制指标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落实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刚性约束作用。2018年完成县级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9年初步建立覆盖全县的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贯彻落实省直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皖水资源〔2016〕26号)精神,重点推进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通过实行水资源统一配置,探索实施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二)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2017年编制完成灵璧县“十三五”节水规划。
强化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配合市水利局完成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任务,加快实施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达到节水增效、节水增粮、节水减排的目的。到2020年,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万亩左右。
强化工业节水,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并公布我县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加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到2020年,电力、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项目争取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强化城镇节水,按照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建设;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8年,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2%以内。
(三)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灵璧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开展灵璧县水源地及后备水源地勘察评价,2018年划定并公布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
(四)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按照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的要求,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减少直接从河湖取水量。
(五)推进水权市场建设。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探索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和水权转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全面落实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确保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水资源费使用监督检查,确保水资源费主要使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
(六)提升水资源监测监控能力。按照《宿州市水资源取用水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实施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2018年前对我县年取地表水5万立方米、地下水3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用水户实现在线监控,并根据用水户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到2020年,全面完成非农业用水户在线监控任务,安装率100%。结合淮水北调工程、新汴河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平。
(七)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的基础上,完善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对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等用水效率进行监控管理。推进重点用水单位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八)加强水污染防治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提高水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用上清洁的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环境优先原则,从全县实际出发,在制定法规、规划、标准和政策、开展区域国土整治、实施重大开发和建设项目时,优先考虑对水环境的影响,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城市环境整治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工业、生活污染治理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整体推进; 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把水作为循环利用的重要资源,加强涵养,注重保护,厉行节约,提高重复利用的综合效益; 坚持正确政绩观原则,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完善政绩评价体系,综合考核经济、社会和环境指标,切实把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双控行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行动”目标完成。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县水利局、县发改委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投入,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双控”重点任务的落实。对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同时根据市场要求,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创新支持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三)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进程,贯彻执行《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和《灵璧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四)强化公众参与。积极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不断提高公众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各类媒体、民间组织与志愿者作用,及时曝光违规用水和各类水资源浪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