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乡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内丘县“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内丘县“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乡镇卫生院扎实开展,决定在全县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和任务
以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让群众满意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的天然优势,发挥乡镇卫生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作用,推动政府进一步承担办医责任,合理定位乡镇卫生院功能,加强内涵建设,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新的运行机制,激发乡镇卫生院内生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态度,让群众充分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2014年建设任务:金店中心卫生院、柳林中心卫生院;2015年建设任务:大孟村镇卫生院、侯家庄中心卫生院;2016年建设任务:五郭店乡卫生院、獐么中心卫生院。到2020年,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标准。
二、活动范围
全县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三、建设要求
(一)资源配置合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机构代码证,按期通过医疗机构校验。按《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落实人员编制。卫生院建设须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装备适宜,辅助设施完善,院内环境整洁。设备配置基本包括《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参考配置品目,达到《河北省乡镇卫生院主要设备基本装备标准(试行)》80%以上。中心卫生院要具备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中心辐射能力,并承担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医疗服务安全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1.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以规范执业、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院感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设立急诊抢救室,优化流程,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加强人员培训和全天候值守,做到一般急症能治疗、危急重症会处理。加强护理、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质量管理;强化院感管理,深入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年”活动,防范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和污水、污物实行无害化处理;规范诊疗服务,推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不低于85%;医疗文书书写规范,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合格率达到95%;两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2.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按规定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加强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鼓励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要求。
3.加强中医药管理。中医药服务区域集中设置,诊区设施、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合理配备中医药人员、中医诊疗设备和中医康复治疗设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全科医师转岗等业务培训,运用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项目诊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临床操作规范。宣传中医药科普、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方法。
4.扎实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严格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每个帮扶周期重点建设1—2个特色专科,所有乡镇卫生院至少培育3项适宜技术。
(三)公共卫生服务可及
按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本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为优秀;辖区居民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健康意识较强,健康行为养成率较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四)内部管理有序
严格按照《河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方案》(邢政办〔2014〕9号)要求,规范内部管理,建立运行新机制,加强医疗核心制度建设,院内职工满意度大于90%。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加强对在岗人员的适宜技术、适宜技能、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确保乡镇卫生院人员每五年轮训一遍,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2.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和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地位,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优先聘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加快落实编制标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终身制为合同制。
3.落实收入分配机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60%,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乡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5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职工奖金福利的返还政策。
4.做好信息公开。医务人员信息、药品及检查项目价格、新农合报销信息、院内规范管理制度等在乡镇卫生院内显著位置公布。
5.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质量和建档率。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卫生信息化便民惠民利民水平。
(五)服务模式便捷
服务方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贴近群众。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效签约居民户数不低于本乡镇总户数的70%;定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组建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参加的全科医生团队,包村到户,开展主动服务;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乡村医生补助。探索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绿色通道,为上级医疗机构恢复期患者入院进行康复治疗提供便利条件。
(六)医德医风优良
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自觉践行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行为规范,认真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举止文明,服务热情;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医患沟通渠道畅通;无违规违纪情况,未出现骗取、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行为。
(七)农村居民满意
辖区居民首选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意愿较高,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次逐年提高。辖区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两个周期完成,2014—2016年为活动第一周期,2017—2020年为活动第二周期。第一周期结束时,将对活动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回顾。第二周期将根据第一周期活动开展情况,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提出第二周期的活动安排和内容。活动分年度实施,每年度分3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11月,每年2-3月)
2014年12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启动会议,以后每年2-3月,县卫生行政部门安排部署当年活动任务。
(二)自查、整改阶段(每年4-8月)
乡镇卫生院在县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按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要求,对照《邢台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认真自查,突出查找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每年9-10月)
县卫生等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前,按照《邢台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考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工作,并对卫生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对活动结果进行审核。 (二)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调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辖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各地好的建设经验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指导
县政府要加强对活动开展过程的监督指导,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要广泛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于群众举报,要组织人员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