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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中秋和国庆期间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30 10:05:10 来源:网友投稿

中秋和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略)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中秋和国庆期间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中秋和国庆期间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中秋和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县建设工程施工、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建筑行业整治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拆卸的单位,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业。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未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未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3、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未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中未明确机械设备司机、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4、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安装后未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

5、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未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的。

6、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超期的。

7、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未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8、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未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未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实施的。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3、施工企业未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或施工期间,未委托专人进行基坑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未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或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施的。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未经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的。

3、脚手架、模板拆除前未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的。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批脚手架、支模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悬挑脚手架、超过一定规模的高大支模架,不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擅自施工的。

5、施工单位在脚手架、支模架施工作业之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书超期;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6、施工单位未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脚手架、支模架搭设及拆除;立杆间距、扫地杆和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点等构造措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法劳动纪律行为现象突出的。

7、监理单位未按规范标准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对搭设完毕的脚手架、支模架不检查验收;不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旁站监理的;发现隐患不及时督促整改的。

四、燃气行业整治重点

(一)合法经营情况

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制度落实情况

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防滚措施等行为。

(三)持证上岗情况

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非法充装情况

严厉打击 “大罐倒小罐”(即以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向15公斤或5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倒卖气体的行为)等违法违规倒卖工业气体行为。

(五)管线巡查情况

管道燃气企业巡查记录是否完善,入户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对燃气管线附近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是否对燃气管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已铺设的燃气管线(包括小区)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埋设到位;燃气管线的三通、四通、转角处是否有警示标志并标明管线走向;住宅小区管道燃气工程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通气;已通气小区是否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入户安检并有记录。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企业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住建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针对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建筑工地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和国庆复工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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