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考评办法为切实做好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强化对各街道、保洁公司和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推行环卫清扫保洁标准化,确保实现市区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办法】巢湖市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考评办法(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巢湖市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考评办法
为切实做好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强化对各街道、保洁公司和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推行环卫清扫保洁标准化,确保实现市区卫生质量达到“五无、六净”标准,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市城管局统一组织检查考评,统一研究部署城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具体负责日常督促检查、考评奖惩等。
二、考评对象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三、考评方法
(一)日查。由市城管局每日进行检查打分,并向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日报告。
(二)暗访。市城管局每月进行1次暗访,指出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明查。以市“三线三边”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城区的检查得分作为明查得分。
(四)月评。市城管局综合日查、暗访和明查得分合成月评分(日查平均得分占40%,暗访得分占40%,明查得分占20%),并以此进行排名,编发月评通报。
(五)年总评。年终总评按每月评分进行加权平均,依次排名。
四、实行责任金制度
每月5号前参加考评的四个街道办事处缴纳1万元单位责任金;参评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缴纳年度责任金3600元(300元/月/人)。每月底由市城管局依据当月考评情况,于次月兑现奖惩。
五、奖惩办法
(一)月奖惩。对参评的四个街道:基准分85分,其中得分第一名且高于基准分的,全额返还单位和个人月责任金,并奖励单位1万元(另奖励各责任人300元),基准分及以下的不奖不罚;第二名且高于基准分的全额返还单位和个人月责任金,并奖励单位8000元(另奖励各责任人200元),基准分及以下的不奖不罚;第三名且高于基准分的全额返还单位和个人月责任金,不奖不罚;基准分及以下的扣除单位责任金2000元、各责任人200元,余额返还;第四名且高于基准分的全额返还单位和责任人月责任金,不奖不罚;基准分及以下的扣除单位责任金3000元、各责任人300元。
(二)年终总评。市城管局综合每月考评情况,确定年终总评名次,对排名前三的单位,分别给予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同时,巢政办[2012]88号文自动废止。本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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