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环境整治,消除“青山白化”现象,加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塑造瓷都新形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沿六区”(即:铁路、主要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景德镇市“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景德镇市“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环境整治,消除“青山白化”现象,加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塑造瓷都新形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沿六区”(即:铁路、主要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城市周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五城同创”的总体要求,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着力根治“青山白化”现象,革除殡葬陋习,推进公墓、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优化殡葬服务,努力提升我市殡葬改革事业科学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恢复“三沿六区”和城市周边生态、达到视线范围内“无坟化”为治理目标。重点是治理全市“三沿六区”和城市周边视线范围内擅自建造和乱葬滥埋的坟墓,2015年实现“三沿六区”和城市周边视线范围内“无坟化”目标。重点治理区域:迎宾大道下高速路口周边、机场周边、西客站和瓷都大桥周边、昌江河青塘至吕蒙桥两岸、602所周边、铁路沿线、济广高速沿线、杭瑞高速沿线、206国道沿线、景婺公路沿线、景瑶公路沿线、金岭大道沿线、岚山路沿线(吕蒙加油站至湖田小区)、瓷园路沿线。
三、整治要求
(一)坚持移风易俗,全面推行绿色殡葬。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文化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加快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葬式葬法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尚;鼓励生态墓地安放、壁葬等节地葬法;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推行骨灰抛撒、树葬和深埋等葬式葬法,实现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的“二次变革”。
(二)坚持禁新改旧,改迁并举治理“青山白化”。各县(市、区)要在完成辖区内坟墓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坟墓治理方案,按照先拆除违规墓、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大力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减少土葬对森林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及破坏。要坚持堵疏结合,一方面严格实行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骨灰去向,严禁违规修建私坟,杜绝乱葬滥埋,坚决禁止对老坟进行硬化翻修;另一方面对“三沿六区”和城市周边视线范围内原有的私坟,要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进行综合治理,逐步根治“青山白化”现象。开展乱葬滥埋整治行动,对以上提出的重点清理范围内影响观瞻的坟墓采取迁移、平坟,植树遮挡等措施进行清理。对逾期不按规定整改的坟墓及无主坟墓,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成片乱葬滥埋坟墓采取植树、种草、安装档板等方式予以遮挡;对零星或无法遮挡的坟墓,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迁移进公墓或公益性墓地。
(三)坚持管理创新,加强墓地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推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逐步实现公益性墓地全覆盖。要根据“现代化、园林化、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墓地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墓地的日常监管,对违规建设墓地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实现对墓地建设和运行的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2月28日前)
1.加强对“三沿六区”和城市周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做好宣传动员和说服教育工作,倡导健康文明丧葬新风,共同建设美好新瓷都。
2.各县(市、区)要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并组织对自己辖区内的“三沿六区”和城市周边有碍观瞻的坟墓全部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整治,可采取迁移一批、平整一批、栽树遮盖一批的办法,确保视线范围内看不见清晰可见的坟墓。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
1.市“青山白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地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2.对清理乱葬滥埋工作执行好的县(市、区)实行奖励。对整治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未达到整治标准要求的县(市、区)及乡(镇),予以点名批评,并限期整改,如在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青山白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卢正大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计群、市民政局局长胡友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滨同志兼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领导“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要明确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和监督,建立丧葬信息举报和奖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尸体偷埋、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墓地非法经营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确保辖区内无殡葬违法行为。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市民政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动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抓好专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置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审批,并要制定出台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殡葬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市法院负责对违规乱埋乱葬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强制执法。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整治活动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报道殡葬改革和整治工作动态,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市委农工部负责将整治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检查、考评、验收内容。市公安局负责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经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强化土地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占地建墓造坟行为。市交通局负责对违法运营的接运遗体车辆进行查处。市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铁路两侧500米视线范围内成片乱埋乱葬坟墓进行植树造林绿化遮挡,查处毁林建坟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行为,收缴销毁非法丧葬用品。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取缔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吹打、沿街游丧、抛散纸钱等行为。市文明办负责将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非法改装的接运遗体车辆进行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用先进的殡改文化熏陶、引领人民群众,积极倡导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认同感,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深入人心;要及时报道“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