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5〕49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瑞昌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瑞昌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5〕49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九府字〔2016〕32号)文件精神,抢抓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大力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对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带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结合瑞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鼓励创新、规范引导”的原则,积极支持,加快引导,着力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型增长点,推动产业融合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着力构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把发展电子商务商务作为“五大升级”的重要推手,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初步建成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动力。重点围绕拓展应用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支撑体系,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九江市、江西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一)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支持生产制造、商贸流通、农业、文化旅游等传统企业依托线下资源,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打造智慧商圈,加快推进实体商业“互联网+”转型升级,在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家政、旅游、订房、购票等消费领域为百姓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便利化服务,提升传统商业消费服务新体验,创新驱动消费。推动工业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将电子商务融合到采购、物资管理、生产、销售、宣传等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两化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全面推进工业发展、对外开放、城市管理、秀美乡村、民生共享“五大升级”发展目标。
责任单位:宣传部、农工部、工信委、发改委、旅发委、商管办,各乡(镇、场、街道)
(二)培育壮大本地特色电商平台
1.打造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品牌。支持企业立足我市纺织服装、电器、塑料、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业,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网上瑞昌产品专区(产业带、特色馆、专业市场等),拓展实体经济发展空间,打造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培育粮食、山药等特色产业垂直电商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各类商圈建立区域性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购销服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打造智慧旅游公共平台,提供吃、住、行、游、乐、购等一站式O2O服务。
责任单位:农工部、工信委、旅发委、商管办
2.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村镇。借鉴“淘宝村(镇)”发展经验,重点推动一批拥有特色农产品、手工业品、旅游产品且交通、通信、人才等基础条件好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带动当地村民网络创业。夯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现有基础,力促2017年实现 “农村淘宝服务站”、“村邮乐购工作站”、“益农信息社”等农村电商全市157个行政村全覆盖。
责任单位:农工部、农业局、扶移办、商管办、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场、街道)
3.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2017年完善5000平方米的市级电商服务中心和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利用闲置厂房、存量土地建设电商创业园,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仓储物流、网络通信、人才引进、培训交流、宣传推广、产品摄影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并发挥好创业园的孵化功能,促进网商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商管办、国土局、规划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场、街道)
(三)统筹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
在城市聚集区设立电商大厦,吸引优质电商企业入驻,加强品牌化建设,打造一批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树立一批互联网品牌。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上规模、配套全、功能多、业态广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重点打造集电子商务、专业孵化、PE创投、快速物流、商贸会展、商务休闲为一体的孵化平台和综合服务园区。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产业优势,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责任单位:工信委、市监局、商务局、码头工业城、商管办、经开区
(四)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1.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搭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结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山药、茶叶、油茶、油桃、水产等特色产品网络营销渠道,扩大产业规模,打造一批叫得响、卖得动的优质名牌。实施电商脱贫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站,增强贫困乡村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构建成规模、可持续、见实效的电商脱贫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农工部、扶移办、经开区、商管办,各乡(镇、场、街道)
2.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把农村电子商务纳入“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以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为主的农村电商的作用,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品牌培育和保障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工作。
责任单位:农工部、扶移办、发改委、财政局、就业局、商管办,各乡(镇、场、街道)
3.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经纪人等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业务,支持涉农网商进一步转型发展。以“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村邮乐购”、“益农信息社”等为龙头,协同推进“瑞商网”、“中国油菜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中国纸制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瑞农优品”、“淘农村滞销农产品电商平台”等五大电子商务平台协调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外引内培”,支持一批优秀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代运营、网店建设、营销推广、仓储物流、资金结算等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农工部、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4.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坚持农村电商服务站和物流服务站同步布局、同步建设、同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以林安物流园为龙头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发挥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和农村金融、邮政、快递、电信、供销等服务功能,以及利用邮政和“菜鸟”物流等企业的农村物流快递渠道,改造完善村邮站、便民服务站及乡镇快递网点,搭建城乡仓储物流配送平台。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通过设立区域总部、联营、直营、加盟方式,在乡镇或快递量较大的村布局收寄营业网点,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
适时引进“淘农村模式”,现在淘农村通过打造“互联网+滞销农产品流通窗口城市”,建立滞销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成立“蚂蚁雄兵”草根团队创业大本营,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一条农产品市场信息流通通道,搭建有效平台,打破信息不对称,整合可售资源,汇聚广大网民力量,采用“分货模式”全网营销全民营销,真正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
合理规划建设产地预冷、低温运输、生鲜仓储、定制配送等全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为生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提供便捷高效物流服务。推动同城配送、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发展,打通农村双向流通“最后一公里”。2016年,建成80个村级物流网点,2017年,实现157个行政村物流全覆盖。适时启动物流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工信委、交通局、商管办、邮政公司、供销社,各乡(镇、场、街道)
(五)打造电子商务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
依托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电子商务及物流企业推广信息交换、包装、托盘与物品编码标准和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推进“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鼓励物流快递企业集聚发展,建设标准化、智能化的快递分拣系统和配送终端,支持电商物流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建设一批城市标准化配送网点,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责任单位:财政局、市监局、商管办
(六)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龙头企业带动、服务平台支撑、行业协会互动”的原则,采取市场化和公益性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各类企业服务机构的资源,打造公用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方面的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商管办
(七)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支持我市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研究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出口企业提供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结算、缴税退税等一站式服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监管模式,实现无障碍通关和智能化监管,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重点发展产业园区内配套服务,引进规范化运作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服务配套企业,逐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
责任单位:国税局、经开区、商管办、商务局、市监局
(八)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人才
整合我市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分层次、分类别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各行业从业人员等,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提高发展电子商务的思想意识、实操能力和服务水闰。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建立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商管办
(九)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加大电子商务创业人才扶持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众创空间,推动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器。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及优秀电商企业、人物评选活动。支持发展面向电子商务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开发、网店建设、代运营、网络推广等第三方服务。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管办
(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创新
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等外包服务。聚焦互联网重点应用领域,支持各类具有“互联网+”特征的服务平台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实体产业的融合创新的。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新领域,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责任单位:工信委、商管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十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等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调查、评估和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推动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局、商管办、农业局
(十二)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推动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完善电子商务地方标准体系。通过推进认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多种手段,促进瑞昌特色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提高瑞昌农产品地域认同度。加强电子商务商品条码管理。实施农产品原产地分级认证和统一管理,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QS认证覆盖面,优化认证流程,巩固和扩大瑞昌特色产品网络外销中的优势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推行电子商务产品标准信息明示与鉴证工作。加大网络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执法部门联动,严厉查处电商平台、侵权产品生产企业的侵权违法行为。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欺诈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局、工信委、农业局、发改委、公安局、商管办
(十三)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统计体系
鼓励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推动本地支付机构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商贸流通统计体系和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制定与电子商务相融合的全市商贸物流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促进商品现货市场电子商务规范发展,鼓励综合性批发市场、旧货流通市场、专业化市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动落实阿里巴巴集团与瑞昌市政府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合作项目,重点做好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城镇本地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统计工作,把电子商务企业、从业者和服务企业纳入统计范围。
责任单位:统计局、市监局、工信委、商管办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商管办、农工部、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扶移办、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工信委、信息办、交通局、国土局、规划局、科技局、公安局、市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人行瑞昌支行、银监办、广电局、电信、移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组长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研制制定瑞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鼓励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制约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管办。
(十五)减轻企业负担
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评定。进一步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收政策红利,切实降低电商企业负担。
(十六)加大融资服务支持
积极推广“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以政府公信力为支点,将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融资支持,破解中小企业资金难题。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十七)加大用地支持
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应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闲置办公用房、校区、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与快递分拨仓储融合发展,节约土地资源。
(十八)完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要加快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服务,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高效协同、社会踊跃参与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共同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加强工作考核、指导和服务,狠抓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
(十九)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重点支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广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进农村,企业扩大规模,建设特色平台和示范园区,培育电子商务品牌,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人才培训引进及电子商务课题研究。由商管办、财政局制定电子商务产业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