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县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县城义务教育资源短缺、大班额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部署和要求,市政府下发了《实施县城义务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方案】县城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城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县城义务教育资源短缺、大班额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部署和要求,市政府下发了《实施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保政发[2015]1号),要求各县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破解城镇化进程中城区教育资源短缺和不足问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要在2017年12月底以前完成新建小学3所、新建初中1所、扩建小学2所、扩建初中2所、新建幼儿园一所。为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就工作及完成时限制定以下方案。
一、第四小学建设
1、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校园及规划道路征地扫尾工作。定兴镇负责。
2、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规划道路建设。住建局负责,定兴镇配合。
3、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教学楼主体及附属工程建设。教育局负责,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财政局配合。
二、第五小学建设 (佶地国际)
1、2016年1月31日前居民住宅拆迁及征地扫尾工作。城区党工委负责,县城办、国土局、博科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合。
2、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手续。国土局负责,规划局、教育局配合
3、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高压线拆迁。供电公司负责,规划局配合
4、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教学楼及科技楼开工前期准备;2016年4月10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开工建设;2017年7月20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
5、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博科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合。
三、第六小学建设(南关小学扩建)
1、2015年12月10日前确定校园用地及拆迁范围。规划局负责,城区党工委、国土局、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合。
2、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手续。国土局负责,规划局、教育局配合。
3、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用地范围内居民住宅拆迁。社区办负责、县城办、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合。
4、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学楼及科技楼前期准备;2016年11月10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交付使用。教育局、康城公司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5、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配合。
四、第五中学、第七小学和县直幼儿园建设(中保安顺以北、礼帽厂以东、强力公司以南)
1、2015年12月10日前确定征地范围。规划局负责,定兴镇、国土局配合。
2、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土地手续。国土局负责,规划局、教育局配合。
3、2016年5月51日前完成征地工作。定兴镇负责,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4、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前期准备;2016年8月15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5、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周边道路规划建设。住建局负责,规划局、定兴镇配合。
6、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
五、第二中学扩建
1、2015年11月30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开工建设;2016年11月30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2、2015年12月10日前确定东扩拆迁范围。规划局负责,定兴镇、国土局、开发企业配合。
3、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扩建范围内居民住宅拆迁。定兴镇负责,县城办、开发企业配合。
4、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手续。国土局负责,规划局、教育局配合。
5、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体育场建设前期准备;2016年8月15日前 体育场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体育场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6、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
六、第四中学扩建
1、2015年11月30日前确定扩建征地范围。规划局负责, 定兴镇、国土局配合。
2、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征地工作。定兴镇负责,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3、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土地手续。国土局负责,规划局、定兴镇、教育局配合
4、2016年2月20日前学生宿舍楼开工建设;2016年12月31日前学生宿舍楼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5、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体育场建设前期准备;2016年6月30日前体育场开工建设;2017年5月31日前体育场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6、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
七、实验小学扩建
1、2015年12月10日前确定扩建拆迁范围。规划局负责,城区党工委配合。
2、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手续。国土局负责,规划局、教育局配合。
3、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用地范围内居民住宅拆迁。城区党工委负责,县城办、开发企业配合。
4、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学楼及科技楼前期准备;2016年11月10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教学楼及科技楼竣工交付使用。教育局负责,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配合。
6、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