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贫困人口扶持的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精准扶贫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对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安新县贫困人口扶持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新县贫困人口扶持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精准扶贫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对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进一步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以达到对全县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标准
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二)规模控制
不得随意提高识别标准,贫困人口规模严禁随意扩大。
(三)立足实际
对贫困户的识别,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
(四)精准纳入
要结合本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进来,确保将最贫困户纳入帮扶范围。
(五)严格程序
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程序进行,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作假,注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实行整户识别。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县和乡镇政府指导下,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实际补贴超过2736元的五保户不再纳入扶贫对象范围(我县五保户每年补贴3000元)。(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第二步:公示公告。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派出调查组对初选的农户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复审(民政部门代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2015年9月10日前完成)
第三步:结对帮扶。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结对帮扶方案。对识别出的贫困户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做到帮扶贫困户全覆盖。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五步:填写手册。在县人民政府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扶贫手册》由省扶贫办统一样本,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
第六步:数据录入。在县政府指导下,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户登记表》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
第七步:网络运行。录入的信息数据在2015年10月20日迁移至河北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省扶贫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对贫困人口实现全面扶持
(一)在资金扶持方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全省扶贫攻坚工作力度的意见》要求,每年拿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资金进行扶持。
(二)在社会帮扶方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扶贫帮困“春雨行动”的意见》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民营企业、志愿者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在“医、房、学、业、保”方面的突出问题,不让一个贫困户在全面建设小康路上掉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成立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民政、财政、农业、统计、农工委为成员单位。各乡镇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贫困人口识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抽调统计、农经、民政等分管干部参与,负责识别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要求每个村都有专门调查小组开展调查。
(二)强化业务培训
根据贫困人口识别工作需要,各乡镇要确定抽调3-4名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熟练电脑操作的人员开展工作。要加大对镇、村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并适当招募扶贫志愿者,充实镇村两级力量,确保识别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备专用微机。要完善、整合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健全网络管理,做到信息共享,为各部门提供通用的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规范操作程序
贫困户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四)保障工作
要根据分解贫困人口的数量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信息采集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严格完成时限
按照“省抽查、市督查、县核查”的方法,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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