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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其他】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3-05-31 13:35:03 来源:网友投稿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蠡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5〕34号)和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其他】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供大家参考。

【府办其他】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蠡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534号)和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蠡政〔201525号),设立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蠡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蠡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职责。

(二)增加外事侨务工作职责。

(三)加强县政府督查工作职责。

(四)加强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站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

(五)加强县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的工作职责。

(六)加强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

(七)加强县政府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及跟踪回馈的工作职责。

(八)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受理协调督办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二)承担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通过县长专线、短信平台、群众热线对全县政府系统损害行政效能建设、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五)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六)负责对全县金融工作的宏观指导、金融监管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

(十八)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九)承担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十)承担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公室)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草拟、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大事记和县政府各种会议材料;负责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具体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组织起草县长讲话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回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围绕县政府工作部署、工作重心和出台的各项政策,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承担承担文印管理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新闻稿件把关及县政府重要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号编排工作。

(二)秘书股

办理发展改革、项目和园区、财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双向开放、国企改革、商贸流通、污染治理、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国土资源、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城市执法、城乡规划、民政优抚、交通运输、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文化广电、住房公积金、市场建设、统计、法制、行政服务中心、供电以及金融、监察、审计、农业、林业、水利、供销、气象、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的讲话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回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行政股(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信访、机要收发,来文来电处理、印鉴管理、保密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全县大型活动和相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任务的协调、组织、落实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负责检查、抽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值班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作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紧急重要事项和市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组织开展县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文电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涉侨、涉港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事项,制定全县因公出访计划,承办全县因公出访审核报批事宜,跟踪了解因公出国(境)人员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出国教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负责来蠡访问的党宾、国宾及来蠡公务活动的驻华使馆外交人员及其它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协调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我县与我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联系工作;负责我县与外国驻华使馆和驻华国际组织的相关联系工作;承办邀请外国人因公来蠡事宜,办理本县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人来蠡手续;按规定负责外国记者来蠡来访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县内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在蠡定居安置和港澳同胞在蠡定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侨务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对本县捐赠的办理工作;负责侨务来信来访工作;开展侨务宣传和侨务文化、经济、科技交流合作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开展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海外华侨华人来蠡访问的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人员来蠡访问的接待工作。

(四)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督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省、市、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对全县特别是县城区范围内重点项目进展、县容环境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等工作效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方案》的立项、印发、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重点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

(五)信息股

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媒体信息、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上报及反馈工作;编发信息文稿;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维护、办理县本级及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核及上传工作;代表县政府领导受理通过县长专线电话和县长电子信箱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对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事项进行归类,按程序上报并跟踪回馈;负责省政府、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电子公文传阅;负责市长短信平台信息收文、办理及反馈。

(六)管理室

负责办公室的财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年度财务预算的起草、执行和监督;负责办公室专项开支报告的起草和办理;负责办公室各种办公、生活用品的购置、管理;负责工资发放。

(七)金融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金融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负责联系县域金融机构,依法加强金融市场秩序,配合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加强金融监督,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指导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综合协调全县金融体系和县级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发行债券,指导协调期货、基金、产权交易等有序发展;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的新建报批、监督管理、市场退出或转制工作,协调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负责协调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与银行的对接;负责对外金融交流与合作;负责承办上级金融办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八)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应急行动预案的编制和检查督导落实;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质量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监督检查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组织指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县级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拟订防空防灾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群众防空防灾组织)训练计划并督导落实,指导各地搞好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及其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机制;建设人民防空信息和信息数据库,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规划,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清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及成果应用;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掩蔽,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法制办公室

依法参与和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受县政府委托,解释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部门间争议的协调及其他涉法事宜;依法监督检查县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受县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做好县政府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各类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管理;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承办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编制)。其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负责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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