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6〕4号,以下简称“张政发4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粮食安全责任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方案】蔚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蔚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6〕4号,以下简称“张政发4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字〔2016〕26号,以下简称“张政办字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蔚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
由县发展改革局、农牧局、粮食局、编委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科技和地震局、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蔚县支行、国家统计局蔚县调查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组,负责完成张家口市对我县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
1.考核工作组主要职责
(1)根据张政发4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制定蔚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2)按照张政办字26号文件要求,迎接市政府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对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3)根据自评考核结果撰写考核报告,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政府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
2.考核工作组成员
组 长:尹进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康建喜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等。
(二)蔚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在县粮食局设立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落实考核工作组确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
(2)组织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年度考核工作;
(3)汇总部门自评情况,起草评审考核报告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报告;
(4)整理汇总考核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相关制度和资料档案,承担考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
考核工作组通过联席会议履行决策职能,联席会议由考核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考核工作组全体成员,以及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根据考核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由考核工作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的考核工作事项,会议纪要由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发,或组长授权的其他成员签发。
(二)联络员工作机制
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沟通协调,落实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考核工作。
(三)与市政府联络沟通机制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与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工作协调、意见反馈,落实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接受考核抽查机制
迎接市考核工作组对我县考核工作的抽查,接受市考核工作组对我县考核结果的评定通报,根据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
三、考核步骤
(一)按照市考核工作组的考核安排,各成员单位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形成书面报告。由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考核工作组牵头部门,并抄送市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市考核得分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形成书面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市考核工作组将根据对各县区的考核结果,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形式,反映考核工作动态。按照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分别提出表扬、整改、绝迹的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引领、督促作用。
(三)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对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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