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及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涿鹿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涿鹿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及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冀建城〔2015〕1号、市政公用字〔2015〕19号),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类地下管线日渐增加,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管理,相关建设部门各自为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地下管线多次进行改建、扩建,部分路段短期内重复开挖、频繁施工,严重影响到城市建设和安全。
利用1年左右时间,通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为县城34.78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东至东外环,南至规划中的桑干河南岸永芦线,西至西外环,北至北外环)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二)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1.成立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就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于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各自管线的自查工作,并将所查管线制作CAD格式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图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管线探测阶段(2015年7月16日至11月15日)
1.前期调研:
2015年8月1日前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确定普查范围、普查工作量、普查方法及合理的普查经费。管线普查工作拟以招标方式进行发包。
2.管线探测:
①完成时限:2015年8月1日至11月15日。
②探测标准及方法:管线探测执行《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探测方法采用直接开井查勘与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确定的明显管线点采用直接查勘方法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隐蔽管线点主要采用仪器探查方法或开挖等方法确定其地面投影位置及埋深。
③探测成果:
地下管线探测需要图根控制测量技术,利用地下管线及管线附属物的坐标和高程、埋深、走向、材质、规格、性质、重要节点、埋设年代、权属单位等属性内容,编绘地下管线图,包括综合管线图、专业管线图和放大图、断面图。
(三)数据录入阶段(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处理及入库,并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三维场景漫游等多种功能和公共数据交换服务;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更新机制,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与维护,并且实现政府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之间专网共享及其他共享。
四、任务分解
(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并统筹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决策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地下管线普查重点、突出问题。
(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普查标准规范,指导、协调各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进行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地下管线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工作。负责对发现无主管线的普查和隐患排查,经公示公告后,能拆除的予以拆除,不能拆除的将管道及其井室封填。
(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
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既有地下管线的相关基础资料,提出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建立和完善所属地下管线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等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系统、完整。
(二)县住建、电力、武装、交运、水务、公安、移动、联通、电信、传输、弱电、有线电视等管线权属单位,应无偿提供现有的地下管线施工图、竣工图等现状资料。
(三)县住建局、国土局应无偿提供涿鹿县主城区内最新的1:500或1:1000电子地形图和控制点资料等。
(四)各管线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汇交管线示意图等现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涿鹿县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后,由县住建局继续进行城市地下管线的动态更新和后续有关管理工作,以确保地下管线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涿鹿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保障普查经费
按照财政和管线单位共同出资的原则,县财政要对地下管线牵头部门的工作经费、无主管线普查费用和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经费予以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的普查和隐患排查经费,根据专业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实际情况,分类予以确定。
(四)加强督导检查
普查期间,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发改局、工信局、文广新局、安监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普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凡因工作不力对普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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