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树立“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机关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制度】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树立“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机关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的范围
(一)国家、省、市出台的人防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市人防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权限、程序、要求和审诉方式。
(四)实施行政征收的项目名称、依据、标准、程序、时间及行政相对人迟交规费应承担的责任。
二、公式的内容
(一)人防违法案件的查处、处罚和执行。
(二)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破坏、损坏、拆除、侵占的监督检查及赔偿。
(三)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破坏、损坏、拆除的监督检查及赔偿。
(四)人防工程“四项费用”、人防工程使用费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缴纳。
(五)人防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三、公示的载体
(一) 在区规划局网站上对社会公布。
(二) 在办公场所公示栏对外公布。
(三) 印制成办事指南等书面材料发放给行政相对人。
(四) 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四、行政处罚案件诉权的限期规定
(一)行政处罚下达之前告之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3日内提出申请,否则视为其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决定下达的同时告知当事人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应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视其放弃权利。
(三)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四)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五、受理案件执行的期限
(一)对移交、举报的案件及时立案,检查发现的案件及时立案。
(二)案件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2个月内交付执行,查无证据的1周内撤案。
(三)对清缴欠费和行政处罚的案件款额全部到位后1周内结案。
六、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
(一)人防办应当将本单位的办事地点、投诉电话或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行政相对人对公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都可以进行查阅、复印或下载,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应当为查阅提供方便。
七、行政执法人员违责行为,视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一)行政处理
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济赔偿、公开检查、调离岗位、限期调离、辞退。
(二)行政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处分。
(三)对于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态度蛮横的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