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问题调查研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研】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问题调查研究,供大家参考。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
办事能力问题调查研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随着上海市法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主要做法是:
坚持好干部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融入法治理念。将法治理念融入干部工作,将遵纪守法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点内容,切实把好选人用人法治关。制定实施市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基本规范,逐步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比如,在干部考察报告中要有干部依法履职情况说明,对提名拟任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的,还需就相关情况在人大常委会上作专门报告;部分区县试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重视干部法律教育背景和法治工作经历,推进法治岗位干部和其他干部的交流任职,等等。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革发展实践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将法治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的必修内容,要求处级以上干部任职培训的法治课程比例不低于 20%。市委书记带头为领导干部讲法治课,编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 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实践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渠道,选派干部参与自贸试验区的规则制定和实践、城市建设矛盾化解、重大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善后,以及市委巡视、人大立法、信访接待等岗位工作。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探索设立公职律师,借助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优势建立法律专家库。制定实施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的指导意见,通过站上“被告席”的方式提升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管理监督并重,在规范用权探索中健全法治机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普遍建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不断完善。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和区县试点公开行政管理权限和权力运行状况,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三张清单”制度,权力边界逐步规范。市绩效考核办将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市依法治市办每年开展法治城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估并评选一批优秀法 治案例;市高院连续 13 年发布《上海行政审判白皮书》;上海社科院每年发布《上海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评价体系。
二、当前党员干部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调查显示,上海市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上,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上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调研中,大家集中反映: 有些领导干部还习惯于简单用行政手段处理事务,部分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有些领导干部还不适应严格按制度规则要求履职用权,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谋求特殊待遇和私利现象。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具体而言:一是法治的客观复杂性使然。法治的内容十分广泛,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客观上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二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实践中,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性质、地位、作用、范畴和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存在模糊认识、片面理解。三是法治知识尚显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在全日制学习教育阶段接受到的法治知识教育缺乏,走上工作岗位后,很少有过系统的法治知识培训,而法律科班出身的干部,在知识更新上也显滞后。四是制度保障有待强化。从调研情况看,保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制度机制,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 还不够有力。五是法治文化相对滞后。我国传统文化中,法治文化偏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党员干部作为社会成员,在法治精神与价值层面上的培育和熏陶还相对不足。
三、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对策思考
综合调研情况,我们认为,当前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高度,结合实际,着力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强化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培训、规范履职行为、营造法治环境等方面继续下功夫, 全面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国理政、依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局面。
加强教育引导,坚定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干部尊崇法治的思想自觉。一是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之中。大力加强党性和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澄清模糊认识、纠正片面认识,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更加牢固地建立在理性认同上。二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党员干部任职重温入党誓词制度。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时重温入党誓词和集体诵读党章制度,通过庄严仪式和反复观感,强化宪法、党章意识。三是深入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专题教育。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经验,对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开展学习、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激发党员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生动力。
严格用人标准,改进考核管理,进一步树立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进一步突出法治标准。把握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中包含的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容,进一步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对干部考核评价上要进一步突出法治内容。围绕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平安建设、权力制约等重点环节,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切实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成效和依法履职的情况考准考实。三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上要进一步突出法治要求。将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像抓作风建设一样抓依法办事,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真正使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法治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岗位上来。
大力开展培训,加强一线锻炼,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一是开展法治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治培训制度。突出重点对象,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法治培训。丰富内容体系,注重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的培训,注重开展法治知识更新的培训,注重开展业务关联法治知识的培训,促进法治思维培育。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法治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继续探索实行领导干部任职法治知识考试制度。二是加大法治一线培养干部力度。注重选派党政机关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法治一线岗位挂职、任职,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党政机关其他部门具备条件 的干部和人才的交流渠道,不断增强整个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主动应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实施外向型高级党政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懂得国际惯例,善于处理涉外事务、善于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高级党政人才。
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为训练,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履职的制度机制。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党组)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防止立法部门化。探索建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度,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二是以“三个清单”为抓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进分类综合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三是探索实行决策办事前“法治四问”模式。一问法定权责、二问法律依据、三问法定程序、四问法律后果。四是注重发挥法制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选优配强党政机关内设法制机构力量,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人大专委、工委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化解公共危机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向人大述 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本部门,向同级人大报告上一年度依法履职情况,并接受人大代表评议。提高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倒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实行“一岗双责”,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营造人人守法的法治环境。一是实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带头依法履职,及时排查法治风险点,而且要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及所属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 用,培育法治文化。切实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普法中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知识宣传教育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