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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福绵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华胜,,9月10日(完整)

时间:2023-06-02 16:30:0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对福绵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华胜2023年9月10日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4月13日至7月13日对原福绵区政务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福绵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华胜,,9月10日(完整),供大家参考。

【报告】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福绵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华胜,,9月10日(完整)

关于对福绵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黄华胜

2020910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413日至713日对原福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原区政管办)班子、福绵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区大数据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重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作为根本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紧扣三大攻坚战、意识形态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大数据发展与政务服务等重点内容,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巡察班子期间,听取了区大数据局的工作汇报与专题汇报,共与干部谈话25人次,列席有关会议1次,调阅有关资料817份(卷、册),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

2020818日和2020828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的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区大数据局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原区政管办班子、区大数据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对习近平同志有关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原区政管办班子、区大数据局党组2016年以来未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习近平同志关于大数据战略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开展相关学习。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机制不健全。原区政管办班子、区大数据局上任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理论学习现象。2017年以来,未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开展相关学习活动,班子、党组理论学习未常态化开展。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

3.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保障不够到位。区大数据局上任党组没有把对驻村工作队员的严要求真关爱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对驻村工作队员考勤方法不够科学、合理。区大数据局上任党组、班子不认可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考勤结果,从20199月起,安排专人每日通过电话查岗或收集工作照片、发送定位的方式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考勤,将其结果作为考勤和申报差旅费的唯一依据。因2名工作队员的驻村天数与区大数据局跟踪检查的天数不符,从201910月至2020615日,驻村差旅费一直未发放。二是不落实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爱政策。2017年至2019年,原区政管办、区大数据局未按规定对驻村工作队员开展慰问。

(二)责任意识不强,统揽政务服务工作力度不够

1.行政许可事项应进未进区大数据局党组、班子对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主要领导对行政许可应进必进事项底数不清。区大数据局主要领导对应进必进事项是否进驻不够了解。二是存在应进未进现象。区大数据局党组、班子对行政许可应进必进事项督促协调力度不够,部分单位有市场需求的行政许可事项至今仍未进驻。截至2020713日,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等6个单位共30项行政许可事项仍未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如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许可、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区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2.对限时办结事项监管乏力。区大数据局党组对政务服务事项超时办结监督不到位。抽查区自然资源局20192020年的60份采伐证,只有2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区医保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网上公开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间为6090日。

3.对进驻单位落实工作制度抓得不实。区大数据局党组未能督促窗口单位落实《广西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制度。一是窗口单位未落实专业人员派驻制度。在政务大厅长驻的17个单位58名窗口人员中,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区环保局窗口派驻人员全部具有执法资格外,其余单位窗口派驻人员大多以无执法资格人员为主。二是派驻窗口人员不落实AB岗制度。202051315日,区民政局窗口办证人员下乡扶贫,无B岗人员顶替,导致个别群众连续跑多次才办结业务;62日上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工作人员请假,无B岗人员顶替。三是收件回执制度未实现全覆盖。区事业单位登记局、区司法局、区医保局、公安局福绵分局窗口未按要求在接收办事群众提交的材料时给予回执。

4.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有差距。一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推进迟缓,线上监管流于形式。区大数据局通过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监测各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办理情况及数据统计,截至2020713日巡察结束,除区环保局直接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外,其余30多个窗口部门仍在各自部门垂直系统办理业务,且未将数据同步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不接受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监管。如201811日至2020531日,区教育局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行政许可事项办件统计为0件,实际办理民办幼儿园许可有27件。二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未实现全覆盖。区工业园区管委、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未进驻。

(三)干部管理宽、松、软,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干部管理松懈。原区政管办、区大数据局党组对窗口人员日常监管不严。2018年,4名大厅工作人员因迟到问题被区纪委立案处分。20201月,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次数为72次,时长214分,13:30不打卡36次;4月份迟到次数99次,时长313分,13:30不打卡104次。

2.工作作风不扎实。区大数据局党组、班子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一是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区大数据局党组、班子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提到的落实专业人员问题到目前仍未整改到位;巡察期间,未按要求撰写党组工作汇报、部分材料不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二是存在拿来主义。原区政管办、区大数据局2017年至2019年部分工作报告、汇报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四)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项目管理不够到位

1.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原区政管办班子对财务支出监督不力,报销手续不规范。一是重复报销差旅费整改不到位。2015年、2018年存在重复报销差旅费用。二是支出缺少报销凭证。2014年培训班伙食费、2015五一职工运动用品报销缺少报销凭证。三是缺少验收人签字。2016年购买办公用品大部分发票缺少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四是报销凭证不完整。20172019年报支的部分报刊费用、水费及电费缺少原始发票。

2.对工程项目把关不严。原区政管办班子对工程项目管理重视不够,工程合同、验收资料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福绵区政务服务大厅扩建装修工程》《福绵区国税地税联合共建办税厅及政务中心升级改造装修工程(装修部分)》建设施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签订合同人员不是单位法人代表,没有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建设单位工程验收缺少三人签字,验收人只有一人;签订合同法人代表、验收合格人均为一名普通干部;申请工程进度款没有工程进度清单;无工程结算清单;无审计确认工程量;没有按合同规定留存5%质保金;凭证签订合同与存档合同金额不相符。

(五)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原区政管办班子201620172019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相互批评;区大数据局上任党组2019年民主生活会中,班子主要领导未对班子其他领导开展批评。二是区大数据局党组安排非共产党员干部具体负责党建工作。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区大数据局党组培养人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有力。一是对干部培养和梯队建设重视不够。根据三定方案,区大数据局设置综合股、电子政务与数据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和政务公开股等4个股室,但实际工作中无人担任股长或股室负责人。二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发现和培养不够。区大数据局信息中心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全中心只有一名干部为计算机专业人员。三是对政策法规学习不够。区大数据局党组对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系列文件学习和重视不够。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区大数据局党组对三重一大制度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一是执行三重一大会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肃。原区政管办主要领导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出现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存在普通干部参与重大事项表态的现象。20191211日区大数据局党组和班子对聘用实习生和赠送扶贫联系村物资事项的讨论未有领导表态。二是部分重大支出未开会讨论。20172019年政务服务大厅扩建装修工程款项支出未开会讨论。

二、建议意见

(一)对大数据局党组提出的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区大数据局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党组议事决策能力。

2.认真履职尽责,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区大数据局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职能,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强化行政服务监管、督促落实专业人员派驻制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我区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要认真抓好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后盾单位组织保障作用。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区大数据局党组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立规范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选人机制,规范选人用人相关程序。

4.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区大数据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按照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的要求,把整改落实与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有机融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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