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2023年1月4日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滕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9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1月4日,供大家参考。
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滕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公平正义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年内,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7136件(新收15257件,旧存1879件),审执结15766件,同比分别上升20.23%、25.25%,结案率92.01%,结收比103.34%,同比分别上升5.01、4.14个百分点。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审结刑事犯罪案件1065件,判处罪犯1442人, 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5%。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被告人鲁开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401件;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件,审结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41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8件,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7件,追缴违法所得3.6亿元。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原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党委书记唐永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56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加大财产刑、资格刑运用力度,对5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27.9万元,判处罚金246.5万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以朱彦彬、金富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多次在枣庄市市中区等地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严重破坏了市中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各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刑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386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市场要素有序快速流转。审结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等案件497件,依法支持金融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公司类诉讼案件20件,依法规范公司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对涉诉民营企业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执,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363件,结案标的额7.4亿元。通过依法审理、公开审判,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审结执行转破产案件8件,审慎稳妥审理鲁南大酒店破产案件,监督指导管理人为近300名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稳定职工情绪,努力实现破产无震荡。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某印刷厂与某家居饰品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入选“山东省十大法治事件”。设立行政诉讼审前和解中心,与政府法制部门共同组建和解队伍,实现行政争议调解关口前移,审前和解行政争议73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120余人次。行政审判庭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审结民事案件9274件,同比上升14.14%。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272件,审结人身伤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31件,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益;审结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10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366件,积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物业纠纷案件818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2.5%,高于全省平均6.01个百分点。坚持领导包案、联合接访等做法,通过再审纠错、释法明理等途径,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化解信访积案19件,对7件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5234件,执行到位金额7.6亿元,切实解决执行难得到巩固,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拘传拘留546人次。强化信用惩戒,先后将757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平台予以曝光。探索悬赏执行,在滕州日报和网络媒体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所有案件全部网上查控财产线索,司法拍卖全部网上进行,司法网拍成交金额6330万元,溢价率29.15%,为当事人和竞买人节约拍卖佣金280余万元。大力开展“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26件,讨回农民工工资208万元;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执结涉金融案件627件,执行到位金额2.52亿元。建立“保险+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司法救助96.1万元,让更多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11处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5662件,调解撤诉率为53.07%。所有法庭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 对民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法庭设在村委大院、田间地头,就地明法析理、解决纠纷。加强与组织、民政部门的配合,严格落实联审机制,对各类候选人和评先树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9740人次。严格筛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涉案党员、公职人员刑事处罚与党纪政务处分的衔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结合走进“市民热线”直播间、举办“法院开放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把司法过程变成了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3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2个,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提升了运行效能。完善案件评查、质效考评和责任倒查等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办案监管、评价体系,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通过第三方机构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0名,全部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司法保障能力,充分释放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新活力,审判执行团队人均结案222件,最多的达609件。
(二)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省试点法院,认真开展先行先试。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设立案件分流员,成立刑事、民事、家事、商事、道路交通5个速裁团队,指导34名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实现“分调裁审”无缝衔接。新建4个速裁调解室和4个速裁审判庭,从快从简审理案件,速裁团队运行两个月来,速裁案件371件,平均审理周期10.26天,实现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通过人工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成立集约送达团队,依托全省法院集约送达平台,解决了送达难题,提高了送达效率;将保全、委托鉴定等审判辅助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集约化管理,简化了办理程序。
(三)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立足滕州优秀传统文化,提出“善国善家”家事解纷理念,倡导法官以善良之心柔性司法,引导当事人以和善之情对待家人,努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成立专门的家事少年审判庭,设置辅导分流室、亲情疏导室,健全完善财产申报、心理疏导、诉前调解等工作制度,理顺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审判专业化。与市妇联、市民政局共同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组织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驻庭值班,加强婚姻危机干预,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962件,调解撤诉率为50.92%。滕州法院家事审判经验做法受到省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四、加强自身建设,保障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一)把稳政治建设“方向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深入开展党建品牌、“支部工作法”创建活动,“红荷先锋·金质天平”党建品牌被枣庄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全市优秀机关党建品牌”荣誉称号。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和舆论宣传引导,滕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枣庄政法系统中名列前十。
(二)系牢纪律规矩“安全带”。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利用周一例会,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在中秋、春节等关键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21个,制定落实防范措施17条,开展审务督察、明察暗访46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用好能力素质“推进器”。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队伍能力建设要求,举办审判执行实务、信息化应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加强审判流程管控,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节点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季总结,努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在互联网上直播案件庭审1780件,公布裁判文书9714篇。枣庄法院系统“精品审判五个一”活动共评选出19件精品案件,我院有6件案件获奖。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委报告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听取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工作报告,任命审判人员6人、人民陪审员159人。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监督宣誓、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工作146人次。认真接受法律监督,依法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市政府在两个“一站式”建设、聘用制人员改革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这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无私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压力依然过大,诉源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干警作风不佳,违法违纪现象仍未杜绝,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判息诉率有所下降,办案周期仍然过长,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补齐短板,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要求,努力转变司法理念、转变办案模式、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能力,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一是政治站位要有更高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担当意识,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斗争本领和工作能力,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更大作为。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我市产业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更实举措。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扎实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示范和保障作用。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更严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廉洁司法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精神,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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