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表示事理上的必要和情理上的必要,副词,有强调的语气,多作状语。必须在应用上常常和”必需“相互混淆,”必须“和”必需“同音同义,都有必要的意思,区分在于前者强调必要,后者强调必要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3篇
【篇1】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城管执法委托书
篇一:城管授权委托书(个人) 授 权 委 托 书(个人) 委 托 人: 性别:身份证号码:住 址:联 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 系 电话: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因年 月 日我在(地点) (事由:进行建设、运输建筑垃圾、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等 )一事,委托(委托代理人,注明与委托人的关系,)代表我前往你局代为接受调查、处理相关事宜、签收法律文书等。该委托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我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委托人: 日 期: 附:委托人、代理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模板 山东省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示范文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和《××法》的规定,××委托××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行政区域内××工作,直接查处××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的名义对××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 向××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等。 四、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 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五、委托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 份分送××(上机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篇三: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受委托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为规范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 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 委托 (受委托单位)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位) 的名义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行使行政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 进行现场检 查时,发现或个人有 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有权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 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 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四: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 号:XX 委托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被委托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 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 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12 月 1 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 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篇五: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号: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委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施。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四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 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一份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篇六:行政执法委托书 XX委托书 委 托 人:XX市XX区XX局 法定代表人: XXX 职务: 局 长 地址:XXXXXXXXXXXX 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队 长 地址:XXXXXX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XXXXXXX通知》(XXXXX)批准设立的XXXXXX以我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局XXX职权范围内,实施XXX。 委托书有效期自XX年8月1日起至XX年7月31日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XXX部门,一份交事业编制XXX机构。 篇七: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现委托就我单位有关事宜,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 代为接受贵局询问,调查; 2.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3. 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4. 代为执行相关行政处罚; 5. 代为行使或放弃陈述、申辩 、听证权利; 6. 代为行使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 委托有效期之日起至执行事项完成之日止。 委托单位: (印章) 年月 日 篇八:行政执法委托书样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样 式) 委托单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委托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委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将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责令改正、暂时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受委托单位代为行使。 上述委托事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委托期间,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均应做到以下要求: 1、委托单位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单位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委托单位应当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单位应当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4、受委托单位应当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不得越权行政。超委托范围的行为,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权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 6、受委托单位须定期参加由委托单位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制业务培训; 7、受委托单位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印章) 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单位存档,另一份由受委托单位存档。 篇九: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农委字(XX)第号 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将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以下执法权,委托给××县×××单位办理。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根据《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及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监测。 二、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委托期限:XX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在××县行政管理辖区内,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并接受委托机关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给等三人。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机关名称:(盖章)受委托组织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盖章) 年月 日年月 日 篇十: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 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 委托机关: 受托机关: 一、委托事项(权限)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 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 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 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 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一般不超过5年。 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 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 五、受委托方的义务 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六、法律责任 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2】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委托行政执法协议书
委 托 单位:昭通市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卢登富
受委托单位: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曾文刚
为改革昭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关系,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昭通市农业局委托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权限
1、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
对昭通市种畜禽管理、农药管理、兽药管理、肥料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赤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渔业水域污染、渔业养殖、渔业捕捞、渔业船舶、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流通、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业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草原、耕地、转基因生物、生态农业等方面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违反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指导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3、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
4、负责农业执法案件的统计工作;
5、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委托行政执法内容
1、对违反渔业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9项)
2、野生水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8项)
3、水污染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项)
4、违反自然保护区规定的行政处罚(7项)
5、对渔业船舶检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4项)
6、违反农业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8项)
7、对违反食用菌菌种等管理的行政处罚(5项)
8、反农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7项)
9、违反肥料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2项)
10、违反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第89项
11、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0项)
12、对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的行政处罚(3项)
13、对违反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规定的处罚(4项)
14、违反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5项)
15、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行为处罚(5项)
16、对违反园艺植物新品种管理的行政处罚(2项)
17、违反农业生态和野生植物保护行为的行政处罚(5项)
18、违反兽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2项)
19、违反畜牧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4项)
20、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5项)
21、违反草原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0项)
具体处罚事项详见《昭通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目录》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2、对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根据受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二)受托单位责任
1、受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2、受托单位在实施行政执法时,必须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
3、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
4、受托单位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两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
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篇3】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
如何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
邹慧茹
【期刊名称】《科技展望》
【年(卷),期】2015(000)013
【摘要】本文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的内涵、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现状以及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的意义和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的措施几个方面探讨了如何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以及怎样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
【总页数】1页(243-243)
【关键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维护
【作者】邹慧茹
【作者单位】中共朝阳县委党校,辽宁 朝阳 12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路径探究——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为视角 [J], 程逸凡
2.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J],
3.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J],
4.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行政机关执法权威 [J], 陈浪
5.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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