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5篇
第1篇: 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与雨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子公司、单位(部门):
今年汛期与雨季已到,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思想,有预见性的提前做好防汛与雨季的准备工作,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做好汛期与雨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汛期与雨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与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各类矿山与厂区水害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强汛期与雨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要部位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各单位的防汛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完备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做好因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决不能产生无洪可抗、无汛可防、无险可抢的麻痹思想,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防汛工作的落实或延误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管控
(一)要切实加强矿山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加强对矿山采区、排土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做好矿山排土场与上山道路的重点观测。要提防采场边帮和上山公路边帮滑坡现象,特别是要提防积水灌入废土排场,避免引发泥石流造成事故。要及时清理河道和上山公路排水沟、过水涵洞,确保道路畅通。
(二)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工地、生产厂房与人员聚居场所,要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巡查、监测监控,落实防坍塌、滑坡及泥石流措施。
(三)要严格落实防雷电措施,加强对厂区和矿山炸药库避雷针等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并做好对生产线的监控,检查防雷接地措施是否可靠,防止由于雷电及其产生的次生灾害对生产与人员造成伤害。
(四)各项目建设工地与检维修作业现场要严格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与检维修现场的安全防控,全面检查各类临时用电与电焊机的防漏电保护系统、检维修现场高处存放的备品配件和各类杂物是否牢固可靠,落地式脚手架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发现问题或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作业。
(五)各子公司要结合实际,在近期组织一次防汛与雨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及时排除各类险情,下大气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对所属危房、危墙,排水沟淤泥、杂物,厂房房顶积灰和房顶滴水槽等部位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对电缆沟、水暖管道沟、低洼建筑物要及早落实防水、排水措施,严防洪水进入,做到所辖区域沟、渠排水畅通无阻。
三、加强值守,切实做好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特别是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实现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大风、雷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雷电、强降雨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四、强化保障,切实做好应对工作
要强化应急保障和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搞好日常演练,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组织好救援力量,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指挥,科学安全施救,一旦发生事故,真正做到有序、有力、有效救援。
第2篇: 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雨季时间较长,航道、太湖、水库等水位均不断提高,山体饱水率较高,地质灾害呈易发态势,且我市今年交通建设任务重,山区道路、航道、沿湖工程项目数量大。为保证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宁可防而无灾、不可疏而有患”的要求,各在建工程应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认真分析,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切实加强防汛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目前气候多变、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且湖州地区汛期时间较长,极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情况,各在建工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雨季的生产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基坑、临时支架、模板、龙门架等大型吊装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和办公室、工棚、宿舍、围墙等生活设施,特别是沿河、沿湖、高边坡、隧道施工路段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在建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要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汛期雨季施工特点,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安全用电等问题,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措施,加强防范
一是各项目建设业主要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工程防汛的各项准备,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应对措施,准备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各项目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对一线施工人员传授防灾避险的相关知识,明确汛期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新进工人及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应急避险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安全。
三是各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和特点以及项目业主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防汛预案,排查防汛重点和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
四是加强信息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各项目业主要注意和施工、监理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同时,加强气象信息的变化,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向施工现场发布有关信息。
各项目业主在接到本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全力保障我市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同时将落实安全度汛的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我站。
第3篇: 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因暴雨、雷电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集团公司汛期安全稳定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近些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频发,而且有提前到来的趋势,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切实加强对汛期保安全稳定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明确本单位重点防范的部位,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立即开展汛期安全工作大检查。
加强防雷电检查 及时做好防雷电检测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避免因雷电灾害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加强防雷知识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野外作业人员的防雷、避雷知识培训,避免人员受到雷电伤害。
加强建构筑物检查 避免因暴雨、大风天气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引发事故;特别是加强危险品库房、变配电室、地势低洼厂房等部位的检查,防止漏雨、倒灌等引发事故。
加强排水管道检查 各公司迅速开展厂区排水管道、阴沟等检查、疏通工作,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阻。
加强重点部位检查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安全。
三、切实做好汛期各项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
各公司要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对防汛所需的各类物资如铁锨、沙袋、塑料布、抽水泵、照明设备、发电机、运输工具等准备充足,以满足抢险的需要。集团公司将进行汛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对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重点防范部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防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掌握防控措施;及时成立汛期抢险预备队,抢抓时间组织汛期抢险预备队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
五、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将雷雨、大风等信息传达到各个部门,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如遇有雷雨、大风恶劣天气,要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发现隐患或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坚决杜绝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汛期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4篇: 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下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5号)精神和市、区安委办近期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集团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台风、雷电、高温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 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侥幸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将汛期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到首要位置。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预判预防,抓紧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排査治理隐患
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各单位集中组织汛期安全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本单位面临的汛期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结合企业实际和重点领域,落实查改整治、除险加固工作。
(一)责任落实情况
要对本单位汛期安全责任、计划措施、推进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要对接2016年集团防汛应急预案,将汛期安全生产涉及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岗位、人员。
(二)汛前准备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和完善、集团统配防汛器材物资、应急队伍人员配备、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以及预报、预防、接警、处置等环节工作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领域
1.建筑工地。要加强对在建工地外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工棚、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做好工地临时排水系统的疏通养护。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高空作业,拆卸防尘密目网,对外脚手架拉结点、起重机械附墙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
2.物业修缮。台风汛期历来是事故频发多发的时期,要按进度计划开展房屋查抢险工作,确保构筑物牢固完好。高温雨季,物业小修任务剧增,维修作业安全风险增大,极易引发单体事故,必须警钟长鸣。要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登高操作、电焊作业、电气维修、油漆施工及电动工具使用的安全管理。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专题培训,严查、严处、严防“三违”,坚决杜绝违章行为。
3.地下空间。对地下空间出入口的驼峰、排水沟、挡板、闸门设置情况以及排水泵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利用地下空间经营的商贸企业营业场所的防汛设施、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关键设施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以及防水淹措施落实情况等。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和达标检查。
4.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安全监察和按时申报定期监督检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高温防汛期间作业人员防护措施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用电安全。要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增大易导致触电事故的特点,加强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临时线路敷设,严格执行电气设备配电开关箱中要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的行业规定,加强漏电保护器的检查维修。要强化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严防电器线路老化、管理使用不当而引发火情火灾。
6.广告阵地。广告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广告阵地、户外设施的日常检查,按时完成户外广告安全检测,落实台风预警期间的防控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对权属范围内的店招店牌设施开展集中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设置者(使用者)发放整改通知,落实修缮加固。
7.道路交通。要结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加大对车辆驾驶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驾、违规装载等各类违法行为,防范各类交通事故。各公司要根据全区交通大整治“门前清”活动要求,主动跨前,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风险点,要尽快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和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治理。
三、加强应急保障,提高应急能力
要建立并完善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相关事故的能力,增强自保、互保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值守备勤,保证信息畅通
要加强汛期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防汛等级响应要求,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并迅速上报,确保事故和险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集团职能部门将适时联合对各单位汛期安全检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于5月30前将汛期安全检查情况总结报综合协调部。
2016年5月20日
第5篇: 2021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沿海各港口管理局,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今年以来,我省降雨明显偏多,特别是近期持续发生较大范围的强降雨,造成个别工程现场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目前全省大范围的强降雨仍在持续,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及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五大战役百个重点攻坚项目建设地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汛期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工作组织
本次排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设区市复查、省级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应立即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按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项目业主组织全线检查的方式,对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住所、材料堆放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在5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各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设区市复查阶段。5月下旬,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对管辖区内公路水运项目自
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通报复查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应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三)省级抽查阶段。5月底,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应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对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对排查工作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力的项目和地区应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应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切实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二、排查工作重点
各项目在排查过程中,应围绕汛期特点,结合项目实际,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本次排查重点为沿线两侧边坡及其后侧山坡坡体、隧道进出口位置、人员住所与作业场所周边的地质稳定、拦排水设施设置情况,高填深挖路基边坡稳定、桥梁基础工程防护措施、水运工程大型土石方施工等。根据排查情况,各项目应详细记录安全隐患位置、范围和受威胁情况,逐个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三、排查工作内容
排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各安全隐患点是否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出现因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一)驻地建设。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预制场、工棚等选址是否安全可靠,避开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以下等危险区域。
(二)路基工程。高填深挖路段上、下边坡是否稳定;高陡边坡是否及时防护,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弃土场四周是否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是否按水保方案进行绿化;不良地质路段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时巡查、定期观测,防护工作是否及时跟进;施工便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上、下边坡是否稳定,有无冲刷、开裂迹象。
(三)桥梁工程。基坑边坡坡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基坑顶面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善,基坑顶面周边是否堆放弃土、建筑材料、施工机械等杂物,加大基顶压力;水中桩基础、墩柱施工作业,是否加强监测监控;模板支架基础周围是否设置排水及加固措施,防止基础泡水;施工便桥墩台上游是否设置防止水流冲刷、撞击设施,桥面高度是否高于近年最高洪水位。
(四)隧道工程。洞口施工是否按规定砌筑洞顶截、排水沟,并进行洞顶地表加固;是否按规定进行洞顶地表沉降监测,沉降是否稳定;洞内排水设施是否完善,洞内排水沟与路基排水系统是否连接顺畅,不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护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