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服务规范:1、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服务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二条关于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1、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工作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4、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
5、上门维修电脑时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注重仪表;
6、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外出工作时应关闭电脑及填写出入登记表;
2、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条例
1、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计算机、照相机。
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财务部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由部门主管同意,;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财务部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及百货市场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五条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行政部门通知,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认可的,不得将其办理离职手续。
2、行政部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4、公司一切物品不得私自拿取,如需要须填写领取单。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将按辞退处理。
第六条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值日制度;
2、遵守公司纪律,有事须先请假,按时交接班,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3、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2
为切实做好公司内部质量控制、高效服务工作,为市场开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现就相关工作要求规定如下:
一、所有部门工作都要对市场负责,一切为客户为中心,做好质量保障和市场供应,搞好系统服务。
二、每位员工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要求。
三、质量要求:
1、确保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合格率xx%。
2、确保市场产品质量和工作服务质量零投诉。
3、生产部和品管部做好车间制程关键点控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不出问题。
4、不断提高做事准确度,提高效率,强化人员责任心,减少错误。
四、服务要求
1、全员微笑服务,服务标准。‘真诚、耐心、热情、高效’,认真领悟和执行。
2、言行文明,思想端正,着装规范、整洁。
3、视客户如亲人,搞好服务工作,主动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4、窗口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内部服务零投诉。
五、工作效率要求
1、销管科学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市场供应不断货、不缺货。
2、确保生产总效率xx吨/天,装、卸车效率xx吨/小时,保证市场供应和客户信誉。
3、做好设备检修计划,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单机设备效率(制粒、粉碎、输送等)。
4、工作注重方法和思路,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5、部门主管努力提高全员积极性和责任心,要有‘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精神。
6、部门之间良好沟通,打破部门、岗位界限,一切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
六、考核制度
1、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每次罚款xx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2、市场每投诉一次,责任主管罚款xx元,责任人罚款xx元,损失者另计。
3、内部服务问题,客户每投诉一次,不论任何原因,责任人罚款xx元。
4、同样事故或同一责任人当月连续出现三次者,责任人调离岗位或辞退。
5、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和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员工,根据情况给予xx元奖励,贡献较大的加倍奖励。
6、以上问题每月末由销管和品管部负责汇总并通报处理。我们的成功来自于客户的感动。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以“优质服务、信誉至上”为宗旨,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 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 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 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 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 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 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 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xx
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号,邮编:xx,电话:xx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XX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6
一、总则
为保证空港服务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劳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空港服务公司及所属公司。
三、工作时间
1、乘坐班车的职工,到岗和离岗的时间以班车为准;
自行开车上、下班的人员,到岗时间为08:30、离岗时间为16:20(极端天气情况下除外)。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报请空港服务公司备案,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的时间。
四、各类假期及规定
1、工龄假
职工工龄假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使用,特殊情况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当年休假的,需上报空港服务公司总经理批准,次年补休。职工应按年度顺序使用工龄假,在上一年度工龄假休完的情况下,方可申请本年度休假,否则上一年度工龄假作废。上一年度工龄假仅限一次性使用。当年休假两周以内的可分为两次使用,三周的可分为三次使用。《请假审批表》必须在请假事由中注明上一年或当年工龄假,无特殊说明按当年工龄假上报。休假日期须严格按照《请假审批表》签批时间执行。
2、病假
职工病假结束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请假审批表》及有效相关医疗证明报至综合办公室备案,除特殊情况外,否则按事假处理。
3、事假
(1)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休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注明请假事由,职工休事假2天以上的,须提前2天(含)以上报空港服务公司总经理批准, 5天(含)以上须报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职工遇有突发情况,无法填写《请假审批表》的,在单位主管领导准假的情况下,于上班首日补填《请假审批表》。
(3)上班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离开机场,须上报空港服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综合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开机场时,须报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在空港综合办公室备案。
4、《请假审批表》不可涂改。
5、其它规定参照《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五、考勤办法
1、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指定专人填写考勤表,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至综合办公室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考勤员对本单位考勤表的真实性负责。
2、每日下班前,各单位、部门向空港服务公司综合办公室发送次日在岗管理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名单(电子版);每月30日前上报《考勤月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至综合办公室。
3、综合办公室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名单对管理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单位、部门普通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六、处罚办法(10元/分,处罚总额度以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为限)
1、初次未按规定考勤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每人扣2分/次,并在空港服务公司讲评会上点名批评,立即进行整改。
2、再次出现以欺瞒方式,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每人扣5分/次,并根据情节要求所属单位负责人在讲评会上进行公开检讨。
3、考勤员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考勤情况,致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统计受到影响,部门考勤员、负责人每人扣5分/次。
4、未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致使员工休假误报,部门考勤员扣2分/次。
5、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扣3分/次。
6、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的扣3分/次。
7、员工在值班期间睡岗扣2分/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违纪程度给予处分。
8、与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作为对管理人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处罚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底考核中。
9、遇有重大、有争议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0、其他规定参照《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奖惩规定》执行。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客户服务管理总则
实施目的
为了对客户服务工作进行有效控制,明确服务规范,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建立大客户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并广泛吸取客户的意见,掌握市场信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司信誉,特制定本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主要岗位职责
一、建立各类客户服务管理具体制度并具体执行。
二、客户投诉受理与处理: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跟踪协调客户投诉问题的处理。
三、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新客户的建卡、建档,客户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的客户档案资料数据库,并进行相关的分析,协助其他部门的决策。
第三章:客户服务规范
一、电话礼仪服务规范
1、电话铃声响两声后,必须接听电话;铃响五声后,应向来电人道歉。
2、接到电话,首先应该问好,报公司名称“您好,这里是XX公司”?。最后一句,必须讲“谢谢您的来电”。
3、打电话过程中应该经常使用基本的礼貌语言。语言明白易懂,措辞准确,声音饱满,语气亲切诚恳。
4、接打电话过程中,应保持笑容,声音要自然清晰,音量最好较普通聊天时稍大,能够让对方听清楚你所讲的内容。
5、电话旁先备妥电话记录本,左手拿听筒,右手准备记录;
6、清楚的记录每一个咨询者的姓名、咨询内容、是哪个地方的人、为什么要咨询。接待客户咨询,要及时、完整、准确地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7、重复一遍电话内容中的重要内容,以检查记录是否有错,例如:电话号码、姓名、联系地址、咨询事项等。
8、在咨询完毕后,礼貌道别,确认对方先挂掉电话后,自己才能挂断电话。
9、接待客户投诉,以友善同情的态度倾听,完整准确地记录;保证立刻调查或派人解决,落实处理结果,给客户满意的答复。
10、若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记录下来请上级领导指示,处理。
11、咨询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准确的登记电话记录,以方便回访。
12、接转电话,应告知对方姓名、大概事项。
13、下班时,将传真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
二、电话回访内容
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1)产品性能。
(2)产品使用情况。
三、投诉服务标准
全体员工均有热情接待、听取顾客投诉的职责,并设身处地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可以职权范围为借口推诿顾客,当客户来电或上门投诉时,须坚持以下处理原则:
1、听清楚在接待客户投诉时,应耐心听客户讲完,听清投诉的内容,不得打断其说话,更不能急于表态。
2、问清楚待客户讲完后,要进一步问清有关情况,切忌与客户正面辩驳,应客观冷静地引导其叙述清楚实际情况。
3、跟清楚受理客户投诉要一跟到底,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回复为止。对不能解决的投诉,应婉转地向其讲清楚,并确定下次回复的时间。
4、复清楚对客户的投诉在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后,应及时把处理的过程及结果清楚地回复客户,以表明其投诉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
5、记清楚处理客户投诉后,应把投诉的事项、处理过程及结果清楚地记录于《顾客投诉记录》。
6、报告重大投诉,必须马上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经理。
四、接待服务标准
1、客户到达公司后,必须在1分钟内有人主动上前与客户打招呼,主动、热情的问候“某某先生(女士),您好。”
2、每一位客户进展厅前应该给他们倒水,(新客户应先做客户信息登记)。
3、待客户坐下后,礼貌问清来意,并转相关人员接待处理。
五、送客服务标准
当客户点完货准备离开时,应主动提出送客户下楼,(不管客户愿意不愿意,我们要先采取主动)。
1、在客户快要离开的过程中,远方的要主动问客户是坐火车还是坐飞机,近点的可以问客户是自己有车还是叫车,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2、在送客户出发前,要主动提醒客户,带走他们的所有物品,以免造成补寄的麻烦。
3、送客户上车的时候,可顺便讲一下,祝他们生意好,生意兴旺之类的话。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1、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2、对《制度》条款的执行情况,与经济责任挂钩,纳入各部门精神文明目标考核。
3、对各科室和个人执行《制度》的情况,公司纳入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考评考核。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促进本市劳动力的职介工作,充实我市人才战略的功能,依法实行职业中介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市xxx职业中介服务信息中心,法定经营场所为:XXX市xx街xxx号。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为: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个人经营的从事职业介绍的机构,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机构将配合国家的人才战略,建立地方人才库。我们的经营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2)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3)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6)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7)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由出资人决定其成员,第一届管理委员会将有:xxx、xxx、xxx、xxx、xxx、组成,由xxx任主任,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其职权是:
(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五)选聘本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xxx。其职权是:
(一)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执行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产管理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九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个人出资,收费资金。
第十条本单位经费由本单位法人管理,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必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决议,并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本单位自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管理委员会。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9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劳资报表,迟报一天罚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办理好退休送报手续,漏报一人罚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审查完成各部门车间考勤表,迟一天罚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并送财务,迟一天罚款五元;
5、每月养老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6、每月医保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积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机数据统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计件车间工资核算,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将公司内工资异动单送财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培训,全年少一次罚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养老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医保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伤保险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员工中,按时办理试用和转正手续,未按时办理一人次罚款二十元;
17、年终未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罚款一百元;
18、年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保局和统计局的《劳资报表》,罚款一百元;
19、未按规定完成gmp档案的整理,罚款五十元;
20、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工作,在协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误,每次罚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则其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公司人力资源部XX年十二月十二日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篇10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空港服务公司及所属公司。
三、会议要求
1、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常规会议不得超过60分钟,年度全体大会不得超过90分钟,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3、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4、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部门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综合办公室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四、各类会议及其安排
1、讲评会:原则上每周二上午9:00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各所属公司经理参加;
2、经营分析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各所属公司三级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记录人员参加;
3、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参加;
4、年度全体大会:原则上每年度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各所属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5、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6、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7、各所属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将总经理办公会议程上报综合办公室进行统计,统一报总经理审批后,议程2-5项即可召开,无议程则不召开。
五、会议安排的原则
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六、会议准备
1、各类常规会议,若无调整则不再另行通知,参会人员需自行参加。
2、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短信或电话。
3、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4、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综合办公室负责。
5、会议需用会议室的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前提出,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
七、参会要求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八、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人负责记录,并于次日下发会议纪要。
九、会议跟进
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主办部门跟进落实,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从主持人指定。
2、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原始记录为准。
3、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 情况报告 会议主持人,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十、处罚办法(10元/分,处罚总额度以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为限)
1、迟到:参会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场,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内未到的计为迟到,扣2分/次,经提醒才参会扣5分/次。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扣5分/次。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扣10分/次。
4、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否则扣2分/次。
5、参加各类会议时,准备不充分或汇报含糊不清的,导致工作延误扣5分/次。
6、综合办公室未及时督办和催办会议议定事项的,扣5分/次。
7、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所属公司未按期限向综合办公室上报的扣5分/次。拒不配合完成的扣10分/次。
8、因违反制度,年度扣罚超过3次或扣分超过15分的责任人和单位,取消奖先评优资格。
9、遇有重大、有争议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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