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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11篇

时间:2023-07-28 15:50:04 来源:网友投稿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11篇,供大家参考。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11篇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市**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工作职责:按职部门责要求,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中关于加强医疗固废物品管控的有关要求,不间断对全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不确定因素;4、外围督查组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 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2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两个重点、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为率先实现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总任务、总目标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拟定创建工作计划推进表。三是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和载体,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全市102个拟建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三、科学评价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二是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是根据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体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岗位”的培训考核。

六、科学建设信息化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一是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体系三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科学、实用、便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以省局将我局列为现场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

七、强化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度,将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准时报送。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3

为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推进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现将督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严”(即严格复学标准、把握复课进度,严格把好校门、确保复学有序,严格活动管控、确保校园安全,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四重”(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检测工作,抓住重点节点、重点事,精准施策、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四防”(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四预”(预判、预警、预防、预演)要求,通过对全校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到位,严防校园内发生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三、工作机制和督查方式

1、开展每日现场督查

督查组根据任务分工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天须到负责的场所、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和实习点进行现场督查,实地督察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指导检查工作落实。

2、反馈整改

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须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及时上报、跟踪解决问题

各组督查情况每日登记在案,对于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可能会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问题和其他需要向学校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防疫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提出解决对策,一直跟踪至问题解决。

4、定期研判、改进工作

根据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反馈有关情况,根据形势发展和上级精神及时调整完善督查内容和要求。

四、督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方案的要求,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包括:

(一)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情况。

(二)人员信息排查工作情况(针对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的晨午晚检制度落实、信息日报告零报告等,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未返校学生,出省必须书面报批)。

(三)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情况,包括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建立和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机制情况,包括值班值守安排制度和落实情况;在显著位置告知值班电话等。

(五)防控物资和应急储备情况,包括制定物资供给应急预案情况;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储备相关物资及已确定或已到位情况等。

(六)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包括对师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情况等。

(七)环境清洁和卫生防疫情况,学校公共场所的消杀情况;各单位卫生整洁情况和卫生防疫准备情况等。

(八)建立重点人员(高、中风险地区;发烧咳嗽者等)台账和跟踪、关爱情况等。

(九)校园封闭管理情况,包括对进出校园人员的体温检测、身份排查、信息登记情况;对进出校园车辆的管控情况等。

(十)公共场所管理情况,包括师生员工出入公共场合应佩戴口罩情况;相关部门对食堂、宿舍、教室、场馆、实验室、办公楼等校内公共场所防控举措情况(对照有关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校内各生活网点营业的管理情况等。

(十一)人员返校和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对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校师生的隔离观察管理情况;开学的时间安排、程序设置和秩序疏导等情况;严控跨省市、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情况;相关部门根据师生延迟返校做好教学调整预案情况。

(十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责情况,包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等情况。

(十三)其他有关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必要性,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要深刻认识常态化防控的形势特点和重要性,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举措部署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督查职能,督促责任单位落细落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督查组要事实求是反映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防控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应付、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4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5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曾录泉、杨育云、段建华、杨明初、彭育国

第二组:罗志雄、彭益民、杨璇、杨旭林、刘文理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6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xx。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7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洪环委办〔2021〕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9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针对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多发的情况,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暑期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督查工作。

二、组织成员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健 吴新华 周明广 杨建华 王修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员:各处室中层 年级主任 教研组长

师德师风监督员:吉晓丽 朱宝华 陈鼎文 各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深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扬州市教育局 《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

2、组织全体教师签署“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向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公开本校举报电话和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双休日、暑假期间,认真做好对本校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督查工作,成立以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工作,并做好督查记录;对存在有偿家教问题的教师进行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篇11

按照县委“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二、督查时间、内容

(一)2月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或反馈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搞好跟踪督办。

3、注意发现、培养在主题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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