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大海范文网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湖南邵阳大祥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的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全员上学,平稳开学,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有效控制城区学校大班额。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全面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全员上学,平稳开学,努力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祥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内小学招生工作的学位规划、统筹安排、政策咨询、应急处置和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制订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和生源数量,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及家长不得择校。
(四)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录取原则。招生工作由区招生办统筹,坚持以学校主原则,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
(五)坚持“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对所递交的入学材料实行实名审批,遵循“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备案核查。
四、新生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范围:各小学严格按划定区域招生(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划定点击查看)。
五、新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至8月19日。(网上报名时段内,各小学均设报名咨询点,负责对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凡2021年秋季需在我区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应在规定时段登录大祥区人民政府“大祥之窗”(http://www.dxzc.gov.cn)中的“大祥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的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口进行申请,进入报名网页后,按生源类别提交报名申请(其中“户籍房产两证生”、“户籍一证生”、“房产一证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证件齐全类”按对应学校填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证件不全类”须选择新渡小学、樟树小学、沙井头小学、桔园小学、田心小学五所学校之一填报)。必要时需提供入学相关证件备查。网上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中的一个生源类别,报名截止后填报信息不能修改。报错类别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以及符合条件却没有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需接受学位调剂。
3、本区农村小学新生(含雨溪、罗市、檀江、蔡锷、板桥等5所中心校所辖小学)网上报名只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要求上传户口薄、房产证等资料。
4.大祥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系统采用家长开放式注册方式,家长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即可进行新生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5.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二)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按下列条件进行生源学位排序。(生源排序表点击查看)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邵教通〔2019〕144号)安排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入学按《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安排入学。
(三)审核与公示
审核严格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1、审核。区招生办组织各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招生范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就读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签字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列入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对公示有异议者则进行复核。
2、复核。区招生办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学校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对审核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
3、优录对象审核。高层次人才(含邵阳市新兴优势产业链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四)录取
1.录取顺序:学校按以上生源学位优先顺序由1至5依次录取学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如能完全满足报名学生就读要求的,则全部录取;如学位不足,则按以上学位顺序依次录取。因学校学位不足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招生办统筹调剂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录取方式
(1)划片录取。根据学生提交的户籍房产及其他有效信息对照各学校招生范围,按相对就近原则录取。
(2)优待录取。高层次人才(含邵阳市新兴优势产业链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3)调剂录取。在分批录取时某批次未被录取的,区招生办将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新生报到注册
区招生办组织各有关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对小学新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小学新生于8月31日到各学校报到注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社会、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招生范围,各学校要宣传到位,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一是严格规范招生入学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本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适当简化报名资料的上传,各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平台报名的指导。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三是严格规范各类群体入学办法。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统筹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办好农村学校,让农村学生安心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
(三)严禁招生乱收费。一是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二是严禁学校或学前教育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或个人以帮助学生解决择校读书为借口,收取好处费、中介费、谋取个人私利。
(四)严肃追责制度。招生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落实检查督导与纪检监察制度,设立招生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0739-8928820),对各学校的招生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不安排经费。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社会反响强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