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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

时间:2023-10-02 19: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供大家参考。

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稳定因素,为构建“平安××”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实现“民转刑”案件整体下降,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加完善,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三、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具体内容

(一)深入排查各类人员矛盾纠纷

一是婚恋家庭方面,重点排查婚姻关系变故、抚养关系变动、婚嫁彩礼、两地分居、感情不和、赡养老人、遗产继承、家庭暴力等易引发重大刑事命案的矛盾纠纷。二是邻里关系方面,重点排查邻里采光、卫生、排水、宅基地等问题较多、历史积怨较深的矛盾纠纷。三是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主要排查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吸毒等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以及重点人员等群体。四是传统行业领域,重点排查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劳动社保、土地权属、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五是其它方面利益诉求群体。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根据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对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充分运用“流动调解”“网格调解”“联动调解”等机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
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不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应对其进行风险等级研判,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化解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预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群众性事件。

(三)加强部门联动及时解决诉求

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院、政法综治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引导纠纷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依法不适合调解或当事人执意不愿调解、调解不成的矛盾,应当积极建议当事人采取仲裁、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解决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升级。

(四)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落实矛盾纠纷专题会议制度,定期了解和掌握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研究制定较大矛盾纠纷调解的具体措施。每月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对本地区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科学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发挥“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一村一辅警”、网格员、志愿者等作用,深入村(屯)、组,开展群众安全防范和法治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化解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以推进,发挥联席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行动工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市将组建专项行动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办指导,实时跟踪问责,对因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将加大通报督促和约谈问责力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行动期间及时汇总各类工作信息,总结好经验、好办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于每月5日将上月《县(市、区)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市,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亮点材料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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