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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主管部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精选推荐】

时间:2023-10-06 18: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主管部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主管部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精选推荐】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是历次经济普查的重点和难点,这类调查对象由于不是常规统计调查单位,普遍存在财务不健全、经营状态不稳定、地址变换频繁、配合度低和查找难等问题。要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相关工作必须依靠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全面参与积极作为。就此问题,*市统计局就压实主管部门和各类管理机构职责,全面参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布情况和涉及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截至*年二季度末,全市第二、三产业小微企业共*个,分行业看,工业*个,占14.0%,主管部门为工信部门;
建筑业
*个,房地产开发业*个,两个行业合计占12.4%,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
批发和零售业
*个,住宿餐饮业*个,两个行业合计占36.1%,主管部门为商务部门;
服务业
*个,占37.4%,主管部门为发改部门。据市市场监管局统计,截至*年*月,全市登记个体工商户*个。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个,占全部单位清查对象的78.8%,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对象,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是确保五经普成功的关键。

二、各主管部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情况

“五经普”看,*市各级主管部门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普查,发挥了牵头作用,为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选派工作人员到普查办集中办公

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均能够按本级经普办要求选派工作人员到经普办集中办公。其中,*区民政、市场监管、税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各选派了1名人员到区普查办参与日常工作,其他县(市)经普办根据工作需要抽调2-4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到经普办。

(二)积极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及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均按要求参与普查宣传及相关工作。如:*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通过手机短信通知企业法人积极申报经济普查数据。*县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通知普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开展普查数据审核确认工作,要求携带相关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工资发放清单等材料参加数据审核。

(三)积极提供本部门行政记录资料

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均配合提供行政登记资料作为普查办开展单位清查和查遗补漏参考依据。市税务局提供了全市企业纳税数据信息。*区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均参与单位查遗补漏工作,并积极提供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名单供经普办参考比对。*县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编办、交通运输等部门按时提供本部门主管单位包含单位详细地址的最新名录资料,以便查找调查单位。其他各县(市)教育、编办、交通、税务等部门均积极提供行政记录资料,为普查的查遗补漏、数据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主管部门对配合经济普查工作重视不足

个别部门没有站在全市大局的角度看待经济普查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经济普查是统计部门的任务,存在“靠边站、搭把手”的思想。

(二)个别部门选派到普查办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

个别部门选派的人员年龄偏大,不熟悉电脑,在普查工作中既不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又不能主动承担普查办具体工作,存在“两头不靠岸”现象。

(三)部门参与度较低

部门虽然抽调人员到经济普查办公室,但参与度仍然较低,主要是在清查阶段参与提供资料和确认清查结果。在单位清查阶段协助查找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普查正式入户登记时,部门共同参与也较少,未达到“部门分工协作”的制度效果,有的部门只是来“挂个名”“开个会”。

(四)对部门参与经济普查的绩效考核方案不够优化

“五经普”绩效考核方案没有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实行差别化考核,部门对目标任务不明确导致绩效考核对推动部门主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指挥棒功能没能够有效发挥。

四、对策建议

(一)优化绩效方案,把更多相关部门纳入经济普查工作绩效考核

参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发改委、市场监管、商务、税务、住建、工信局、文旅、人社、公安、交通运、卫健、农业农村、供电、供水等部门。要把这些主管单位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绩效激励与约束。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方案,根据部门职能不同,承担经济普查任务不同开展差别化的绩效考评,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杜绝“靠边站”现象。

(二)发挥部门优势,按系统领域开展精准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通过本系统相关渠道向本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在单位清查前发送一次宣传告知书,在正式普查登记前发送一次《致普查对象一封信》,在官网首页、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增设经济普查专栏,税务部门要利用年初企业集中报税的有利时机在纳税申报平台创建经济普查专栏页面漂浮窗进行经普宣传。各窗口服务单位在办证大厅、办事窗口的LED屏幕宣传经济普查。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经济普查一堂课”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商务部门、住建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充分发挥部门资源优势配合各级经普办开展社会面上宣传,提高宣传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

1.强化部门信息比对查遗补漏,提高单位清查底册数据质量

在省收集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整理合并生成单位清查底册的基础上,筛选整理出市场监管部门正常上报年报单位,税务部门正常纳税单位,形成一个可信度较高的单位库并在底册中做出标注。在清查冲刺阶段,重点对工商年报未上报和纳税不正常的单位开展查遗补漏,要协调供电部门和供水部门提供单位用电用水信息,进行比对,发现用电用水正常的单位则锁定为可能遗漏的单位,进一步查实。

2.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提高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效率

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采取部门负责制,提高普查效率。由统计部门作为总协调和业务指导单位,各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和推动本行业单位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普查办定期通报进度。其中,发改部门直接牵头负责服务业企业,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工业企业,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企业、汽修厂及驾校,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建筑业、房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文旅部门牵头负责网吧、旅行社和娱乐场所,卫健部门牵头负责医疗机构、药店,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农业服务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个体工商户。各职能部门要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行业调查对象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把单位查找率和普查登记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细化分工统筹部门资源,解决普查登记工作难点和堵点

根据工作方案,把各部门的普查任务具体化、项目化,便于各部门逐项锁定目标任务。一是解决入户难问题。住建委配合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全市物业管理公司协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对于规模较大、私密性强或者进出管理比较严格的小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至少落实1名联络员全力协助辖区普查员的工作。二是解决普查对象查找难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要纵向组织本系统基层单位和行业协会、工商联组织全面参与所在辖区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逐级压实责任。三是解决调查对象不配合问题。为解决普查登记过程中遇到的不配合难题,市县两级经普办要组建“突击队”,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破解难题。“突击队”成员从市场监管、经普办、税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抽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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