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99)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主动适应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新要求,对标“防早防小防初、灭早灭小灭初”的现实需求,构建“一委一办一组,一队多站”的基层消防力量体系,依托乡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基层消防监管“缺腿”“短腿”的问题,做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1.完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由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开发区主管副职牵头、职能股室、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以及消防、防汛抗洪、抗旱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开发区分管消防安全副职兼任。
2.健全乡镇消防工作机制。结合经济发展、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镇消防工作,确保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专职人员。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工作需要,明确2至3名在编在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3.建立村(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各乡镇、开发区要指导本辖区各村(居)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网格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打造“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的消防工作模式。
4.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严格落实《XX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镇消防队,口头镇作为全国重点镇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队纳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快速高效处置。
5.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导则(试行)》建立社区(农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全覆盖,及时处置初起火灾。同时依托微型消防站整合周边社会消防力量,开展隐患互查、经验互学、资源互享、应急互援。
(二)明确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贯彻《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分析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通报突出问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安全检查,强化监管责任,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并报县消安办。
2.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协助本乡镇、开发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3.强化消防监管职责。行业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各乡镇、开发区辖区内的行业单位场所全部纳入监管视线;
将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
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
4.加强监督指导职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各乡镇、开发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强化对乡镇消防工作的培训指导,每年分批开展1次乡镇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民警轮训。
(三)确定消防重点工作内容
1.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
2.实施自建房屋分级管控。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小火亡人”风险防控,强化自建房用作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治理。要严查严治违规住宿、违规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等问题。对自建房改作生产经营业态,且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3.加强重要节点风险防范。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以及火灾高发季节,各乡镇、开发区要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对火灾高风险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频次,对小区(楼院)、村(居)住宅、出租房等居住场所指导开展“三清”(清理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电缆井、管道井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
清理楼梯、过道、门厅、安全出口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卷帘门、栅栏、水泥墩等;
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老化的燃气软管阀门,非法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活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4.用好“基层治理综治平台”。各乡镇、开发区要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充分融入“基层治理综治平台”,加强业务应用的培训指导。网格员要按照派出任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巡查检查,利用手机APP录入检查情况,实现消防隐患流转整改闭环。县消安办每季度通报讲评消防隐患督改情况,汇总分析数据,找准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开展针对性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
5.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各乡镇、开发区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并与市、县“智慧消防”系统互联互通。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在村(居)民住宅和有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产品。
6.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开展系统式培训,建立分级分行业培训计划,逐级分类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利用社区宣传橱窗、露天体育场所宣传提示牌,广泛设置宣传阵地;
加强与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协作,坚持高质量内容供给,高效率传递信息,全方位营造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协同乡镇统筹推进基层消防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开发区要将开展消防工作的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保障办法,规范保障流程,使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有保障。同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三)狠抓考核问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以及消防工作有关举措,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等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责任,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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