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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12-12 16:18: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xx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xx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规范管理,实现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合理分配,切实发挥增加群众收入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灾情影响,依据“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属地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公益岗位,强化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助力群众就业增收的作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各村(社区)根据光伏收益资金总量及分配使用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类别和数量。各镇(街)可根据各村(社区)岗位需求和符合岗位要求人数的实际情况统筹调整。

(二)坚持以岗定员。各镇(街)要科学审核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数量,确保各村(社区)岗位不漏不重;
要强化选聘管理,杜绝“一人多岗”的现象,确保聘用人员发挥最大效能。

(三)坚持属地管理。各镇(街)要履行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组织并监督各村(社区)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重点环节

(一)资金来源及岗位的设置

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来源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年初各村(社区)按照《xx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x政办发〔2021〕36号)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根据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合理设置岗位、确定职责,经村民代表会议审定、镇(街)审核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岗位的设置及撤销可根据政策调整、资金保障、实际需求等情况在年内进行调整优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益性岗位各镇(街)要落实资金购买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二)岗位的选聘

1.选聘对象及条件。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及“三类人群”(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优先聘用“三无”人员(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固定收入)。以下几类人员不得聘用:一级、二级残疾人;
精神病患者;
五保户;
已实施易地搬迁到县城安置的农户劳动力;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为无劳动能力的人员。

2.选聘程序。①村委公告。由各村(社区)发布公益性岗位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岗位职责、报酬等。②农户申报。农户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村(社区)提交申请。③村(社区)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④村(社区)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村委会或集中安置点、群众聚集地进行不低于10天的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查形成结论,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空缺岗位按照程序继续进行选聘。⑤镇(街)审批。对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镇(街)审批备案。⑥签订协议。经镇(街)审批后,由村(社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补贴、合同期限等,协议一年一签订。

(四)日常管理及考核

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履职情况监督管理由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实行月考勤、季考核、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岗位工作补贴发放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1.月考勤。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15天,每月底汇总考勤天数,并形成记录。

2.季考核。每季度由各村(社区)组织“四支队伍”、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和公益岗位管理人员等,对本季度公益岗位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考核,对存在未完成工作任务、应付了事、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谈话并记录在案,仍不改正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3.年度总评。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各村(社区)组织“四支队伍”、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和公益岗位管理人员等,根据日常考勤管理情况、工作成效等形成年度考评结果,并决议是否具有续聘资格。

(四)岗位的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达到规定年龄或者死亡的;
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无故脱岗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脱岗超过15天的(含长期找人替岗工作的);
不服从管理监督和考核的;
有违法行为的;
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公益岗位的;
其他应当及时解除协议的情形。

(五)补贴的发放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由县光伏平台公司统一划拨到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各(村)社区根据日常管理及考核情况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每岗每月xxx元的标准兑付农户“一卡通”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各镇(街)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统筹推进辖内工作开展,对新选聘人员各镇(街)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选聘人员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社区)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设置、选聘、监管及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要指导村(社区)建立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使用账簿和科目,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补贴审核发放程序,做好各类公益岗位信息汇总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审计监督。各村(社区)对岗位人员选聘、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做好公告公示,加强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村级光优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开展检查审计,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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