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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4-04-11 17:18: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大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2024年大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水平,根据中省市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高校肩负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历史使命,是高校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履行好这一历史使命,落实好这一政治任务,解决好当前学院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近年来,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学院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学院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薄弱环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面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艰巨任务,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从严从实,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强基固本,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选优用好,在作风建设上长抓常管,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探索创新,在惩治腐败上保持高压,坚持严的意识、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标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坚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

3.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核心,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必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必须坚持党员“四个服从”,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严禁党员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共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反对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反对搞小圈子。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依纪依规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对学院的全面领导,把学院发展方向自觉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同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起来,自觉坚持“四个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学院立身之本,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促进学院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从严

6.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两个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教育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教室、进头脑,使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入行。

7.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和管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管控,积极开展舆论斗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按照归属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党委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强化阵地管理,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和教材管理,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对院报、校园广播和校内刊物等传统媒体的管理,加强对校园网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的监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8.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法治教育。注重在一线锤炼党性,引导党员干部在参与教育教学、乡村振兴、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的实践中提升党性修养,定期开展党性体检、警示教育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中发挥表率作用。完善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教育师生员工学法、懂法、用法,做守法公民。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四、坚持党内政治生活从严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整改效果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监督。党委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联系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备案制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预提醒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总支(支部)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

10.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各个方面。党员干部要严于自我解剖,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党委和领导干部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亮明态度。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
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五、坚持干部选用管理从严

1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执行标准、严格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准确度、公信度。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既重政绩又重政德,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

12.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和约束。进一步强化学院党委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强化正向激励,对敢于担当、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发现,优先使用。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提高治理成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市委容错纠错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13.培养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晰、务实科学的正向激励机制,让敢担当、勇担当,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强化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干部队伍。

六、坚持抓基层基础从严

14.强化基层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总支(支部)的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决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配好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书记和院长。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院部重要事项,坚决防止把讲政治搞成空谈,防止党的建设与业务两张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开展创新性调研、前瞻性调研、操作性调研、对策性研究,让调研成果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精品力作。

15.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总支(支部)是党在学院全部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轮训,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学习培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16.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中的党员发展工作。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籍管理,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性分析,稳妥有序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坚持作风建设从严

17.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若干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出长效和习惯。强化各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层层传递责任,促进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坚持从严执纪,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严肃处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狠抓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正作风、严纪律、树导向。

18.坚持密切联系师生。完善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定期接待师生来访、联系二级学院、跟班听课、与师生座谈等制度,加强与基层部门联系,倾听意见,解决问题。公开部门职责和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双代会”制度,健全“双代会”提案征集与办理机制。

19.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和清廉学校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提升年”“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逐步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查究机制,促进党总支(支部)和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研判,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

八、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

20.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院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宣传、组织、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党内专题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职工理论学习、干部教师培训、“三会一课”等结合起来,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发挥学院人才优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提升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品质和实效。

21.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委书记、院长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1次,定期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发现违反党规党纪的现象和苗头及时约谈。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部门、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2次听取专题汇报,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各级党组织书记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及时解决问题。

22.规范约束权力运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构建精准高效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干部选任、财务管理、人才引进、科研经费、资产管理、采购招标、工程建设、招生就业等领域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建立职责明晰、信息畅通、规范有序的权力监督机制。对违反党纪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及学院规章,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九、坚持强化监督从严

23.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要加强对学院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总支(支部)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党员应本着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监督义务。突出对“一把手”监督,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24.注重内外监督结合。健全民意调查、咨询评议等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畅通师生员工监督渠道,完善师生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全面推进党务院务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党委各项措施决定落实到位。

十、坚持落实制度从严

25.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定期召开全委会、党代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26.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的制度是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建立起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牢固树立依规治党理念,及时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符合学院实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并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十一、坚持夯实责任从严

27.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处室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党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处处长和宣传统战部部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作人员组成,协同履行职责。

28.健全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学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会议。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联系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责任。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对本部门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党支部委员和党员切实落实好学院党委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中,落实到对师生的服务中。

29.严格责任考核。党委要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指导纪委建立专责监督责任清单,领导基层党总支(支部)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学院事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落实党总支(支部)每半年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每半年向学院纪委和所在党支部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制度。

30.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建立问责清单,规范问责方式和程序。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剖析党员个人思想形成原因,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干事创业、发展稳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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