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当前虽已步入尾声,然而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吹过无痕的微风,而是一场淬炼“真金”的烈火,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燃烧三要素”,为其“添柴加火”“鼓风升温”,让忠诚干净担当的“炼丹炉”长燃长旺、经久不息。
要素之一:增加理论学习“可燃物”,让党纪之“焰”燃烧得更旺。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加强理论学习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首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承“一篙松劲退千寻”的定力,保持“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姿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让“党性修养”在理论学习中“淬炼真金”。要明确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科学规范,学习形式丰富多样,通过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原原本本学,通过每周召开集中学习会示范带动学,通过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宣传引领学,通过参与党纪知识竞赛、专题学习讲座等活动交流研讨学……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把理论学习摆在党纪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把学习党纪变成一种行动自觉、政治责任和内在需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要素之二:维持实践历练“着火源”,让党纪之“焰”燃烧得更明。“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党纪学习教育,不是“纸上谈兵”式的理论演练,而是“沙场点兵”式的纪律实践,需要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有的单位或个人在党纪学习教育上“只留痕”“不走心”,在集中学习时做做样子;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时过过场子;在观看警示教育片时找找乐子;在写心得体会时抄抄句子。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带头摒弃这种“只开药方,不见疗效”的学习状态,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在思想上深刻自我反省,在行为上始终坚守廉洁底线;坚持“刀刃向外”,敢于指出他人的漏洞,以“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原则性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党员干部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理想效果。
要素之三:补充竭诚为民“助燃物”,让党纪之“焰”燃烧得更亮。深刻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唯有“不败不染”,方能“清气长存”。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不忘初心,将人民“置顶”,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向“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的正面典型“取经”,用“前脚刚步入仕途,后脚便误入歧途”的反面教材警醒自己,决不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敢于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白袍点墨,终不可湔”,党员干部要始终锚定政治忠诚的“高线”,牢牢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坚决不碰道德法律的“红线”,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永葆为民初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